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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启动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程序,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名称:****医院扩建项目
项目所在地:**市**区沈家门街道北渔市大街8号
建设单位:****
项目介绍:2025年3月,****拟投资2000万元建设****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人民政府****办事处现有大楼(位于**区沈家门街道北渔市大街8号)进行扩建改造,主要包括室内外装修及设备购置,2号楼建成后4楼设置住院部,新增床位30张。
本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于2025年11月30日竣工,相应环保设施于2025年12月1日开始调试。
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
声明发布单位:****
联系电话:吴经理 137****6753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