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1.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省**市倘塘煤炭**总体规划;
实施单位名称:****能源局;
联系地址:**市****路375号。
电话:0874-****90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省**市****广场地块—A栋16层1605号;
电话:0871-****2260;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范围:
项目征求居民(个人)公众意见主要集中在于**市辖区内各居民,包括规划**范围及周边倘塘镇、**镇、乐丰乡管辖内村庄;征求社会团体公众意见主要集中在**市辖区内各单位、社会团体。
4.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
《**省**市倘塘煤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文本及意见表网络查看链接:https://pan.**.com/s/1B8uH47Yj0z32IApp--SLFgpwd=q18y 提取码: q18y 。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发表关于该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电子邮件:****@qq.com
移动电话:0874-****901
信函邮寄地址:****能源局。
面谈地址:**市****路375号。
6.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附件:《**省**市倘塘煤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文本网络查看链接:https://pan.**.com/s/1B8uH47Yj0z32IApp--SLFgpwd=q18y 提取码: q18y
****能源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