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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
| 序号 | 部门 | 收费单位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林业局 | ****林业局草湿处 | 政府部门 | 草原植被恢复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长期使用草原 | (一)天然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为3.7元/平方米,人工草地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为4.2元/平方米; (二)草原海拔在800米(含)至1200米(含)之间的草原植被恢复费,按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的1.2倍缴纳。海拔在1200米以上的,按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的1.3倍缴纳; (三)草原地块落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按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的 1.2倍缴纳; (四)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征占用草原的,按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缴纳。 | 政府制定 ****发改委、****财政厅 | 《**壮族****委员会 ****财政厅 关于我区草原植被恢复费试行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桂发改价费规〔2025〕109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2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235 号) | |
| 2 | ****建设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城镇居民 | 7元/户﹒月 | 政府制定 ****政府 | 《****物价局 ****财政厅 ****建设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的通知》(桂价费〔2008〕429号)《****政府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宁政发〔2009〕10) | 县水厂代收,每天上门清运垃圾一次。 |
| 暂住人口 | 2元/人﹒月 | ****施工队等。 | ||||||||
|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3元/人﹒月 | 1.不含各类职业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医院;2.按在岗在册人员计;3.部队减半计收 | ||||||||
| 各类职业院校、中小学、幼儿园 | 0.5元/人﹒月 | 1.按内宿生人数计;2.最低不少于50元/校(园)﹒月。 | ||||||||
| 宾馆、饭店、****医院留医部 | 3元/床﹒月 | 由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并按商定床位数,以此标准计收。 | ||||||||
| 医院院外门诊、各类诊所 | 30-50元/间﹒月 | 按不同营业面积在此幅度内计收。 | ||||||||
| 农贸市场 | 1.5-5元/摊﹒日 | 向市场管理者收取。 | ||||||||
| 零散摊点 | 1-3元/摊﹒天 | ****环卫站按不同类别在此幅度内计收。 | ||||||||
| 临时蔬菜、水果批发点 | 2-5元/平方米﹒天 | ****环卫站按不同类别在此幅度内计收。 | ||||||||
| 粉店、面包店、糕点店 | 30-100元/间﹒月 | ****环卫站按不同类别在此幅度内计收。 | ||||||||
| 餐饮业(大排档、酒店等固定场所) | 20元/台﹒月 | |||||||||
| 夜宵摊(饮食) | 20-60元/摊﹒月 | 按不同营业面积在此幅度内计收。 | ||||||||
| 车站、客运中心 | ||||||||||
| 过往长、短途客运车 | 0.8元/座﹒月 | ****客运站协商签定合同,并按商定座位数,以此标准计收。 | ||||||||
| ****修理厂、停车场、商店、餐厅等 | 按相对应分类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征收 | 向客运站、客运中心收取。 | ||||||||
| 商业网点 | ||||||||||
| 小型商业网点 | 15元/间﹒月 | 营业面积30㎡以下(含30㎡)超过30㎡的按0.5元/平方米﹒月计收。 | ||||||||
| 大中型商业网点 | 0.5元/平方米﹒月 | 营业面积150㎡以上的,以大中型商业网点计,不得低于150元/间﹒月。 | ||||||||
| 生产企业产生的可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垃圾 | 80元/吨 | 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由环卫部门与企业协商签定合同,并按商定的垃圾产生量,以此标准计收。 | ||||||||
| 单位自运垃圾 | 40元/吨 | ****垃圾场指定位置。 | ||||||||
| 各类加工场、修理店、废品收购站 | 0.5元/平方米﹒月 | 按实际经营面积计征,不得低于20元/间﹒月。 | ||||||||
| 茶庄、娱乐休闲场所 | 10元/厢(台)﹒月 | |||||||||
| 游戏室、网吧 | 1元/台机﹒月 | |||||||||
| 影剧院、停车场 | 150元/个﹒月 | |||||||||
| 洗车场 | 20-30元/个﹒月 | 按不同营业面积在此幅度内计收。 | ||||||||
| 占用街道、人行道作业或堆放材料影响环境卫生的 | 0.5元/平方米﹒日 | 不足10㎡按10㎡计收。 | ||||||||
| 经批准临时占用公共场地进行各种活动的 | 50-200元/日 | 按不同营业面积在此幅度内计收。 | ||||||||
| 红白喜事、开业庆典燃放鞭炮的 | 15元/次 | |||||||||
| 代运建筑垃圾 | 30元/吨 | 运距超过4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运距加收2元/吨。 | ||||||||
| 自运建筑垃圾 | 20元/吨 | ****垃圾场指定位置。 | ||||||||
| 粪便清运费 | 45元/吨 | |||||||||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镇污水处理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生活污水处理 | 1.县城居民按 0.90 元/吨、非居民按 1.25元/吨; 2.乡镇和 3 ****农场居民按 0.85 元/吨、非居民按 1.20元/吨。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局、****建设局 | 《****物价局 ****建设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格〔2008〕408号)《****物价局 ****财政厅 **壮族****建设厅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5〕117号)《****物价局 ****财政局 ****建设局关于制定和调整我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宁价字〔2016〕29号)《****建设局关于印发征收**县 12 个乡(镇)及 3 ****农场污水处理费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住建政字〔2025〕21 号) | 县水厂代收 | ||
| 3 | ****办公室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易地建设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规划易地建设审查 | 1.计容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33333.33平方米以下,和达到33333.33平方米以上且不能建设防空地下室的特殊情况,按计容面积*3%*1000元进行收费 ; 2.计容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每平方米10元进行收费。 | 政府制定 自治区人防边海防办、自治区国动委综合办、****发改委 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 | 《**壮族自治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试行)》(桂防通〔2019〕38号)《**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桂价费字〔2003〕462号) | 税务部门执收 |
| 4 | ****民政局 | ****管理所 | 事业单位 | 遗体接运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单程15公里内采用殡葬行业统一制式普通殡仪专用辆接运遗体。 | 15公里内(含)收费500元,超过15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5元。 | 政府制定 ****发改局 | 《****改革局****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宁发改收费〔2025〕3号) | |
| 收殓抬尸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对正常遗体进行整理、包裹,将遗体放入专用的尸袋或相应的收殓器材后抬出入专用殡仪车。 | 50元/具 | 政府制定 ****发改局 | 《****改革局****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宁发改收费〔2025〕3号) | |||||
| 遗体存放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普通冰柜冷藏(正常遗体) | 50元/具﹒天 | ****发改局 | 《****改革局****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宁发改收费〔2025〕3号) | |||||
| 遗体火化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拣灰炉火化,含火化证明出具。 | 800元/具 | 政府制定 ****发改局 | 《****改革局****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宁发改收费〔2025〕3号) | |||||
| 骨灰寄存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骨灰寄存管理费,含骨灰寄存证工本费 | 骨灰坛寄存费200元/坛﹒年;骨灰盒寄存费100元/盒﹒年。 | 政府制定 ****发改局 | 《****改革局****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宁发改收费〔2025〕3号) | |||||
| 化妆整容费 | 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由专业人员待对遗体进行擦身、化妆、理发、穿衣、整容,恢复其生前容貌,让逝者体面地离开 | 擦身20元/具;化妆20元/具;理发20元/具;穿衣10元/件;整容20元/具。 | 政府制定 ****发改局 | 《****改革局****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宁发改收费〔2025〕3号) | |||||
| 告别仪式场地(设施)租赁费 | 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提供场地举行告别仪式,让亲友与逝者做最后的告别 | 大告别厅800元/次;中告别厅500元/次;小告别厅300元/次。 | 政府制定 ****发改局 | 《****改革局****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宁发改收费〔2025〕3号) | |||||
| 探视遗体 | 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供场所探视存放遗体 | 20元/次 | 政府制定 ****发改局 | 《****改革局****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宁发改收费〔2025〕3号) | |||||
| 接运空返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殡仪馆出车到点接运后因丧户原因导致接运车辆空返 | 300元/次 | 市场调节价 | ||||||
| 异地遗体接运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跨市区超过300公里以外的遗体接运 | 20元/公里 | 市场调节价 | ||||||
| 高难度抬尸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遗体处于坡地、山地、湿地、岸边、铁道、江、河、湖等特殊地理位置或超重(200斤以上)的遗体抬尸工作(含防渗漏卫生包裹尸袋) | 难度大,需要相关部门或人员协助收费800元/具; 难度较大但不需要协助收费500元/具。 | 市场调节价 | ||||||
| 事故破裂遗体收敛服务费(高度)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脸部除外,遗体有30%左右部分烧伤严重。(含防渗漏卫生包裹尸袋) | 1800元/具 | 市场调节价 | ||||||
| 事故破裂遗体收敛服务费(中度)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四肢擦伤流血、中度变形、四肢骨折、容貌难辨、头部流血变形、血尸。(含防渗漏卫生包裹尸袋) | 1200元/具 | 市场调节价 | ||||||
| 事故破裂遗体收敛服务费(轻度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各部位有擦伤流血,轻度变形或骨折。(含防渗漏卫生包裹尸袋) | 600元/具 | 市场调节价 | ||||||
| 烧伤遗体收殓服务费(高度)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遗体全身烧伤,无法辨认逝者原来的容貌。(含防渗漏卫生包裹尸袋) | 1800元/具 | 市场调节价 | ||||||
| 烧伤遗体收殓服务费(中度)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脸部除外,遗体有30%左右部分烧伤严重。(含防渗漏卫生包裹尸袋) | 1200元/具 | 市场调节价 | ||||||
| 烧伤遗体收殓服务费(轻度)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脸部除外,遗体有10%左右部分烧伤严重。(含防渗漏卫生包裹尸袋) | 600元/具 | 市场调节价 | ||||||
| 变质腐化遗体收殓服务费(高度)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全身肿胀、眼球突出、腐败气息、巨人观、泡沫器官、四肢呈伸开状、全身长蛆、布满苍蝇。(含防渗漏卫生包裹尸袋) | 1800元/具 | 市场调节价 | ||||||
| 变质腐化遗体收殓服务费(中度)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开始长蛆、遗体变黑、肿胀、尸臭味刺鼻、容貌难辨。(含防渗漏卫生包裹尸袋) | 1200元/具 | 市场调节价 | ||||||
| 变质腐化遗体收殓服务费(轻度)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有尸臭味、变紫、尸绿。(含防渗漏卫生包裹尸袋) | 600元/具 | 市场调节价 | ||||||
| 传染病遗体收殓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患有传染病的遗体。(含防渗漏卫生包裹尸袋) | 600元/具 | 市场调节价 | ||||||
| 逝者更衣场地租用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如丧属需要亲自对逝者进行更衣服务,由馆方提供专用消毒化妆间及配套清理工具等供丧属使用,馆方收取租用费及清洁费。 | 300元/间 | 市场调节价 | ||||||
| 协检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提供解剖场地,场地清洁,遗体搬运,遗体整理等服务,费用由逝者家属支付。 | 300元/间 | 市场调节价 | ||||||
| 寿星骨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根据遗体状态,火化后,人工拾取逝者脊椎部位的骨块;包含一块小红布。 | 20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特殊拣灰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家属选择留全骨,可观看将灵骨按顺序进行摆放、装坛等拣灰过程(包含骨灰保护剂和红布)。 | 300元/具 | 市场调节价 | ||||||
| 1岁以下婴儿、流产胎儿火化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16周-1周岁以内 | 200元/里 | 市场调节价 | ||||||
| 骨灰装坛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将骨灰保护剂、红布、砂纸、神花、珠砂、硬币放入坛中并对骨灰坛口进行密封,达到骨灰防潮、防虫效果。 | 50元/次 | 市场调节价 | ||||||
| 更换骨灰盒(坛)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将骨灰从旧骨灰盒(坛)取出,重新放置新的骨灰盒(坛)。 | 50元/次﹒个 | 市场调节价 | ||||||
| 捧送骨灰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工作人员撑黑伞把骨灰盒(坛)抱到骨灰堂、上车位置。 | 50元/次 | 市场调节价 | ||||||
| 骨灰安放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如丧属需要骨灰安放服务,则由工作人员将骨灰盒/坛安放于寄存格位:50元。(注:丧属如遗失骨灰寄存证需更换格位、寄存编号、重新换证、安放) | 50元/次 | 市场调节价 | ||||||
| 接送家属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使用专车(可核载4人)接送家属,30公里以内500元,超30公里,按单程17元/公里计算;如需接送骨灰,另收取200元。丧属选择客车接送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 17元/公里 | 市场调节价 | ||||||
| 骨灰处理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家属放弃骨灰,委托殡仪馆对骨灰进行海葬、撒骨灰、深埋等。 | 200元/具 | 市场调节价 | ||||||
| 送棺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应家属要求提前送棺服务。单程15公里以内免费送(含15公里),超过15公里起收取200元送棺费并对单程超出15公里部分按5元/公里加收。 | 200元起/付 | 市场调节价 | ||||||
| 司仪服务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告别会司仪主持200场/元,家祭礼司仪主持100场/元,引导家属对逝者供奉香等。 | 100元起/场 | 市场调节价 | ||||||
| 电子礼炮服务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礼仪人员操作礼炮机,灌注氧气燃料鸣放。 | 100元/21响 | 市场调节价 | ||||||
| 守灵间租赁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提供空调、厅内布幔祭台、香炉、纸钱桶、休息室等,12小时以内300元,超12小时(24小时以内/含24小时)按一天500元计算。 | 300元起/间 | 市场调节价 | ||||||
| 租用水晶棺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使用时间24小时。 | 200元/个/天 | 市场调节价 | ||||||
| 运送水晶棺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工作人员上下车搬运水晶棺,含车辆、燃油、过路费、全套防护消杀用品。 | 200元/次(往返) | 市场调节价 | ||||||
| 个性化灯饰租用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选择个性化艺术灯饰守灵。 | 100元/组/天 | 市场调节价 | ||||||
| 告别厅和仿真花圈配套租用(慈航厅)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包含260平米告别厅场地、祭台花、瞻仰台花、仿真双层花圈22个、罗马柱8个、冰棺。 | 110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告别厅和仿真花圈配套租用(慈临厅、慈云厅)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包含140平米告别厅场地、祭台花、瞻仰台花、仿真单层花圈10个、罗马柱2个、冰棺。 | 90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告别厅和仿真花圈配套租用(慈和厅、慈仁厅)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包含110平米告别厅场地、祭台花、瞻仰台花、仿真单层花圈10个、罗马柱2个、冰棺。 | 70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火盆、柚子叶水解秽服务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根据丧葬习俗,提供火盆、火炭、水盆和柚子叶水,有去霉气的祥瑞之意。 | 15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焚烧遗物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焚烧逝者衣物,被褥。 | 100元/次 | 市场调节价 | ||||||
| 挽联制作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机械打印 | 15元/幅 | 市场调节价 | ||||||
| 4A骨灰坛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装逝者骨灰 | 13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5A骨灰坛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装逝者骨灰 | 11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6A骨灰坛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装逝者骨灰 | 10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2B棕色、2B彩色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装逝者骨灰 | 20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蓝**、白**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装逝者骨灰 | 13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凤、青**、蓝**(不带耳)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装逝者骨灰 | 45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金百福(带耳)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装逝者骨灰 | 50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凤、青**、蓝**(带耳)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装逝者骨灰 | 50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五福、万古长青、永远怀念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装逝者骨灰 | 195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棺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装逝者骨灰 | 235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养心殿、大富贵、至孝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装逝者骨灰 | 27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红色寿棺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环保棺木,装逝者遗体 | 45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红色**棺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环保棺木,装逝者遗体 | 55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金寿棺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环保棺木,装逝者遗体 | 80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寿衣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80元/套 | 市场调节价 | |||||||
| 寿鞋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40元/双 | 市场调节价 | |||||||
| 寿帽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15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尸袋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35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寿毯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40元/个 | 市场调节价 | |||||||
| 香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10元/扎 | 市场调节价 | |||||||
| **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2元/扎 | 市场调节价 | |||||||
| 蜡烛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2元/对 | 市场调节价 | |||||||
| 5 | 宁****管理局 | 宁****执法大队 | 政府部门 |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一)经营性占道 | 政府制定 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自治区住建厅 | 《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1993〕410号)《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桂建计字〔2005〕53号) | 为促进灵活就业划定的区域范围内,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单位和个人免征,2020年7月28日起执行。 | |
| 1.主干道 | 14.4元㎡●月 | |||||||||
| 2.次干道 | 10.8元㎡●月 | |||||||||
| 3.支路 | 7.2元㎡●月 | |||||||||
| 4.街巷路 | 3.6元㎡●月 | |||||||||
| (二)建筑占道 | ||||||||||
| 1.主干道 | 7.2元㎡●月 | |||||||||
| 2.次干道 | 5.4元㎡●月 | |||||||||
| 3.支路 | 3.6元㎡●月 | |||||||||
| 4.街巷路 | 1.8元㎡●月 | |||||||||
| (三)非经营性占道 | ||||||||||
| 1.主干道 | 10.8元㎡●月 | |||||||||
| 2.次干道 | 8.4元㎡●月 | |||||||||
| 3.支路 | 5.4元㎡●月 | |||||||||
| 4.街巷路 | 3元㎡●月 | |||||||||
|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水泥路面(主干道) | 700元●㎡ | 1.县级市按此标准80%收取挖掘修复费。 2.县(含县)、建制镇按此标准60%收取挖掘修复费。 3.水泥路面按实际路段板块面积计算,沥青路面挖掘宽度必须大于2.2 m;不足2.2 m,按2.2 m计算挖掘面积。 4.经批准挖掘道路的单位和个人按挖掘修复费和回填费总价的1.5倍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预交挖掘修复保证金,工程完工,经市政工程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以保证金冲抵应交费用,多退少补。 | ||||||
| 2.水泥路面(次、支路) | 580元●㎡ | |||||||||
| 3.沥青路面(改性) | 680元●㎡ | |||||||||
| 4.彩色沥青路面 | 980元●㎡ | |||||||||
| 5.沥青路面(主干道) | 650元●㎡ | |||||||||
| 6.沥青路面(次、支路) | 480元●㎡ | |||||||||
| 7.三合土路面 | 280元●㎡ | |||||||||
| 8.阶砖人行道 | 230元●㎡ | |||||||||
| 9.石料人行道 | 650元●㎡ | |||||||||
| 10.广场砖 | 600元●㎡ | |||||||||
| 11.彩砖人行道 | 450元●㎡ | |||||||||
| 12.涂料人行道 | 280元●㎡ | |||||||||
| 13.水泥路沿石 | 180元●㎡ | |||||||||
| 14.石料路沿石 | 320元●㎡ | |||||||||
| 15.水泥路平石 | 280元●㎡ | |||||||||
| 16.石料路平石 | 500元●㎡ | |||||||||
| 17.回填土 | 150元●㎡ | |||||||||
| 18.回填沙、石混合料 | 300元●㎡ | |||||||||
| 19.土方清运 | 95元●㎡ | |||||||||
| 20.人行道透水砖 | 500元●㎡ | |||||||||
| 6 | ******局 | ****大队、各派出所 | 政府部门 | 换领居民身份证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 | 20元/本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 |
| 丢失补领或所坏换领居民身份证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损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 | 40元/本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
| 临时身份证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 | 10元/本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
| 各派出所 | 政府部门 | 居民户口簿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居民户口簿工本费 | 8元/本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中华人民**国户口登记条例》(公装财〔2012〕1019号 )(桂价费字〔2004〕265号) | |||
| ****大队 | 政府部门 | 前往港澳通行证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前往港澳通行证工本费 | 40元/证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 | 60元/证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 往来港澳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一次有效签注工本费 | 15元/件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 往来港澳通行证二次有效签注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二次有效签注工本费 | 30元/件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 往来港澳通行证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工本费 | 80元/件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 往来港澳通行证一年(不含)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一年(不含)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工本费 | 120元/件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 往来港澳通行证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工本费 | 160元/件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 往来港澳通行证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工本费 | 240元/件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成人)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工本费 | 350元/人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儿童)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工本费 | 230元/人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补发、换发收费标准的问题通知》(发改价格〔2020〕1516号) | |||||
| 往来**通行证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往来**通行证工本费 | 60元/证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
| 往来**通行证一次有效签注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一次有效签注工本费 | 15元/件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
| 往来**通行证多次有效签注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多次有效签注工本费 | 80元/件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 **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工本费 | 200元/证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 补办5年有效**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补办5年有效**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工本费 | 200元/证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 |||||
| 一次有效**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一次有效**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工本费 | 40元/证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 **居民定居证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居民定居证工本费 | 8元/证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 加入、恢复、退出国籍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加入、恢复、退出国籍申请费 | 50元/人 | 政府制定 **部 | 《**部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6〕89号) | |||||
| 加入、恢复、退出国籍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加入、恢复、退出国籍工本费 | 200元/证 | 政府制定 **部 | 《**部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公通字公通字〔1996〕89号) | |||||
| ****大队 | 政府部门 | 汽车反光号牌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100元/副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04〕2831号)《关于统一"九二"式机动车牌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783号)《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 | |||
| 汽车不反光号牌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80元/副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
| 挂车反光号牌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50元/块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
| 挂车不反光号牌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30元/块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
|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40元/副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
|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不反光号牌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25元/副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
| 摩托车反光号牌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35元/块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
| 机动车临时号牌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5元/块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
| 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1元/个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
| 号牌架(自愿安装)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10元/只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
| 铁质号牌架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5元/个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
| 铝合金号牌架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10元/个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
| 机动车辆行驶证工本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10元/本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04〕2831号)《关于统一"九二"式机动车牌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783号)《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和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格〔2001〕1979号)《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核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的复函》(财综〔2001〕67号) | |||||
| 机动车辆临时行驶证工本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10元/本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
|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10元/本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
| 驾驶证工本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10元/本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
|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10元/项●次/辆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同意收取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36号)《关于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57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 |||||
|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1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 ||||||
| 电动自行车号牌工本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8元/块 | 政府制定 ****财政厅、****物价局 | 《****财政厅 ****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实行电动自行车号****车行驶证工本费 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工本费三项收费的批复》(桂财税〔2018〕2号) | |||||
| 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工本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8元/块 | 政府制定 ****财政厅、****物价局 | ||||||
| ****车行驶证工本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机动车 | 2元/块 | 政府制定 ****财政厅、****物价局 | ||||||
| 机动车驾驶许可证考试费(摩托车)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关于制定**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桂价费〔2005〕338号)《关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桂价费〔2008〕51号) | ||||||||
| 科目一:(1)、配备26台(含26台)电脑以上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75元/人●次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2)、配备26台(含26台)电脑以下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55元/人●次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科目二:(1)、术科考试收费基本数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20元/人●次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2)、配备专用考试车辆进行考试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20元/人●次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3)、建设有室外桩考坪、提供待考室的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15元/人●次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科目三:(1)、术科考试收费基本数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25元/人●次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2)、考试场地用地在30亩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25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3)、考试场地用地在16-29亩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18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4)、考试场地在15亩(含)以下的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1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5)、提供考试专用道路的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3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6)、配置考试专用车辆的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2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机动车驾驶许可证考试费(汽车)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科目一考试费:(1)、配备26台(含26台)电脑以上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10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科目二:(1)、考试费术科考试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6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2)、配备桩考仪的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35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3)、提供考生待考室的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45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4)、配置专用考试车辆的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5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科目三:(1)、术科考试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6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2)、考试场地用地在350亩(含)以上的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7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3)、考试场地用地在250-349亩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55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4)、考试场地用地在151-249亩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4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5)、考试场地用地在150亩(含)以的下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25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60、配备路考仪的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45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7)、提供考试专用道路的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5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8)、配置考试专用车辆的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55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20、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1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21、汽车驾驶许可科目一考试费配备26台(含26台)电脑以上((C3、C5)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7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22、汽车驾驶许可科目二考试费:(1)、术科考试(C3、C5)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25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2)、配备桩考仪的(C3、C5)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2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3)、提供考生待考室的(C3、C5)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2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4)、配置专用考试车辆的(C3、C5)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2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22、汽车驾驶许可科目三考试费:(1)、术科考试(C3、C5)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3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2)、考试场地用地在450亩(含)以上的(C3、C5)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35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3)、配备路考仪的(C3、C5)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2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4)、提供考试专用道路的(C3、C5)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20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5)、配置考试专用车辆的(C3、C5)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驾驶人 | 25元/项●次/人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
| 7 | ****控制中心 | 本级 | 事业单位 | 接种服务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预防接种服务费按 22 元/剂次收取,该标准含预检、接种、耗材、观察等费用 | 22元/剂次 | 政府制定 ****物价局、****财政厅 |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488号)《****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等问题复函》(桂价医函〔2017〕535号) | |
| 检验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静脉采血服务费5.5元,狂犬病毒抗体检测费23元 | 28.5元/次 | 市场调节价 | ||||||
| 8 | ****水利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0.5元/吨或1.1元/平方米 | 政府制定 **财政厅 | 《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37号) | |
| 9 | ******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政府性基金 | 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 | 按工程造价1.5%收计 | 政府制定 ****财政厅、****建设厅 |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若干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1〕100号)《****财政厅 ****建设厅关于做好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财综〔2015〕4号)《****财政厅 ****物价局关于公布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知》(桂财综〔2007〕54号) | 费用直缴财政专户 |
| 本级 | 政府部门 | 临时用地使用人预存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 | 涉企保证金 |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 | 按评审通过的《复垦方案》造价收取 | 政府制定 国务院 ******厅 |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监管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4〕5号) | 临时用地使用人将土地复垦费预存到其开设的专门帐户中,由自然**主管部门、银行、预存土地复垦费和企业三方进行监管。 | ||
| ****中心 | 事业单位 | 登记费 | 政府性基金 | 不动产住宅类登记费 | 80元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财政厅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财政厅 发改委关于免征****政府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桂财税〔2019〕31号) | |||
| 登记费 | 政府性基金 | 不动产非住宅类登记费 | 550元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财政厅 | ||||||
| 工本费 | 政府性基金 | 不动产证书工本费 | 10元 | 政府制定 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财政厅 | ||||||
| 本级 | 政府部门 | 矿权使用人预存的矿山生态修复保证金、治理基金 | 涉企保证金、治理基金 | 矿山生态修复 | 按评审通过的《复垦方案》造价收取 | 政府制定国家自然**部、******厅 | 《矿山地质保护规定》(国土**部令第44号)《**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 | 矿权使用人将修复保证金预存到其开设的专门帐户中,由自然**主管部门、银行、预存生态修复保证金企业三方进行监管。 | ||
| ****中心 | 事业单位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服务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提供出让地块信息咨询服务、带领竞买人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查账、地块出让材料发放、指导**壮族自治区公 共**交易平台系统竞买操作及CA证书办理流程等。 | 成交价100万元以下部分 2.5%; 成交价100万元-500万元以下部分1.5%; 成交价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部分0.6%; 成交价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部分0.3%; 成交价5000万元-1亿元以下部分0.2%; 成交价1亿元以上部分0.06%。 | 政府制定 ****物价局 | 《****物价局关于**国土**有形市场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09〕443号) | |||
| 招标、拍卖、挂牌转让服务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提供转让地块信息咨询服务、地块转让材料发放、带领竞买人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查账等。 | 成交价100万元以下部分 2%; 成交价100万元-500万元以下部分1%; 成交价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部分0.6%; 成交价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部分0.3%; 成交价5000万元-1亿元以下部分0.2%; 成交价1亿元以上部分0.06%。 | 政府制定 ****物价局 | 《****物价局关于**国土**有形市场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09〕443号) | |||||
| 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入股、**联营、交换等交易鉴证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提供出租地块信息咨询服务、带领竞买人现场踏勘出让地块、交易服****政府****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块出让材料发放、指导**壮族自治区公免买保证金查账、地共**交易平台系统竞买操作及CA证书办理流程等。 | 成交价50万元以下部分 0.5%; 成交价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0.3%; 成交价100万元-200万元以下部分0.2%; 成交价200万元-500万元以下部分0.1%; 成交价500万元以上部分0.08% | ****物价局 | 《****物价局关于**国土**有形市场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09〕443号) | |||||
| 书面咨询、交易程序指**项目登记服务、场地租赁费等服务 | 市场调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交易登记服务、场地租赁等。 | 书面咨询根据双方协议;交易程序指**项目登记服务50元/套;场地租赁费根据协商确定。 | 市场调节价 | ||||||
| 10 | ****教育局 | ****幼儿园 | 事业单位 | 保教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学前幼儿 | 110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 | 《****改革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发改文〔2021﹞3号) | |
| ****幼儿园 | 事业单位 | 保教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学前幼儿 | 110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 | 《****改革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发改文〔2021﹞3号) | |||
| ****幼儿园 | 事业单位 | 保教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学前幼儿 | 110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 | 《****改革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发改文〔2021〕3号) | |||
| ****幼儿园 | 事业单位 | 保教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学前幼儿 | 110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 | 《****改革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发改文〔2021﹞3号) | |||
| ****幼儿园 | 事业单位 | 保教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学前幼儿 | 210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 | 《****改革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发改文〔2021﹞3号) | |||
| ****幼儿园宜景校区 | 事业单位 | 保教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学前幼儿 | 140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 | 《****改革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发改文〔2021﹞3号) | |||
| ****幼儿园 | 事业单位 | 保教费 | 行政事业收费 | 学前幼儿 | 110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 | 《****改革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发改文〔2021﹞3号) | |||
| ****幼儿园 | 事业单位 | 保教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学前幼儿 | 110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 | 《****改革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发改文〔2021﹞3号) | |||
| ****幼儿园 | 事业单位 | 保教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学前幼儿 | 140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 | 《****改革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发改文〔2021﹞3号) | |||
| ****幼儿园 | 事业单位 | 保教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学前幼儿 | 110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 | 《****改革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发改文〔2021﹞3号) | |||
| ****幼儿园 | 事业单位 | 保教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学前幼儿 | 140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 | 《****改革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发改文〔2021﹞3号) | |||
| ****幼儿园 | 事业单位 | 保教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学前幼儿 | 110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 | 《****改革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发改文〔2021﹞3号) | |||
| ****幼儿园 | 事业单位 | 保教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学前幼儿 | 140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 | 《****改革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发改文〔2021﹞3号) | |||
| ****幼儿园 | 事业单位 | 保教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学前幼儿 | 110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 | 《****改革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发改文〔2021﹞3号) | |||
| ****中学 | 事业单位 | 学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普通高中生 | 60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 | 《****委员会 ****教育局 ****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崇发改收费规〔2024〕1号) | |||
| ****中学 | 事业单位 | 住宿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普通高中生 | 37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 | 《****委员会 ****教育局 ****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崇发改收费规〔2024〕1号) | |||
| ****学校 | 事业单位 | 学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普通高中生 | 60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 | 《****委员会 ****教育局 ****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崇发改收费规〔2024〕1号) | |||
| ****学校 | 事业单位 | 住宿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普通高中生、中职生 | 445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 | 《****委员会 ****教育局 ****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崇发改收费规〔2024〕1号) | |||
| ****中学 | 事业单位 | 学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普通高中生 | 80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 | 《****委员会 ****教育局 ****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崇发改收费规〔2024〕1号) | |||
| ****中学 | 事业单位 | 住宿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普通高中生 | 370元/人/学期 | 政府制定 ****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 | 《****委员会 ****教育局 ****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崇发改收费规〔2024〕1号) | |||
| 11 | ****农业农村局 | ****服务中心 | 事业单位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 | 按准驾车型分别600元/人●期、1100元/人●期。 | 市场调节价 | 《****物价局关于农机服务性收费有关问题》(桂价费函〔2016〕459号) | |
| 宁****执法大队 | 事业单位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考试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考试 | 科目一20元/人●次,科目二50元/人●次,科目三50元/人●次,科目四50元/人●次。 | 市场调节价 | 《关于农机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性收费的复函》(桂价费函〔2014)153号)《****物价局关于农机服务性收费有关问题》(桂价费函〔2016〕459号) | |||
| 渔业**增殖保护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用于渔业**增殖、保护及渔政管理支出,具体包括增殖放流、**监测、执法监管等。 | 80元/艘●年 | 市场调节价 | 《中华人民**国渔业法》《渔业**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关于全区水产系统渔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1995〕088号) | |||||
| 12 | ****法院 | ****法院 | 审判机关 | 诉讼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案件审理、执行及相关司法程序 |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法院****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 国务院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
| 13 | ********公司 | 本级 | 企业 | 车渡船过渡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车渡船过渡费 | 1.两轮摩托车2元/辆●次; 2.三轮车5元/辆●次; 3.小型汽车、货车10元/辆●次; 4.大中型客车/货车15元/辆●次; 5.十吨以上车辆20元/辆●次。 | 政府定价宁 明县物价局 | 《****物价局关于珠连渡口车渡正式执行收费标准的请示》(宁价字〔2016〕28号)《****物价局关于珠连渡口车渡收费的批复》(宁价字(2013)25号) | |
| 14 | ****医院 | 本级 | 事业单位 | 停车场收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小型汽车 | 4个小时以内免费,5个小时以内(含有免费时段)4元,5个小时之后每小时 1元,24小时最高限价 10元。 | 政府定价 ****发改局 | 《****人民医院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宁发改收费〔2025〕2号) | 1.停车不足1个小时的按一个小时计算。 2.停车24小时内(含)最高收费10元。 3.重新计时累计计费,由经营方提供停放计时凭证。 |
| 15 | **县****公司 | 本级 | 企业 | 泊车位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小型汽车 | 1.一类区域:30分钟内(含)免费;1小时以内(含)3元;1小时以上1.5元/30分钟;每天每车每泊位连续停车最高限价20元。(收费时段8:00-21:00;免费时段21:00-8:00) 2.二类区域:30分钟内(含)免费;1小时以内(含)2.5元;1小时以上 1元/30分钟 ;每天每车每泊位连续停车最高限价15元。(收费时段8:00-20:00;免费时段8:00-20:00 ) 3.特殊时段、特殊区域停车泊位:30分钟内(含)免费;5.0元/辆●次。(收费时段:8:00-21:00(每日为一个计费周期);免费时段:21:00-8:00) | 政府定价 ****发改局 | 《关于调整**县**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宁发改收费〔2023〕2号) | 1.以上标准,计费时段内不分停放时间长短,均按相应计费时段的标准计费;免费30分钟计入计费时长;首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单次停放超过1小时,按30分钟作为一个计费时段,不足30分钟,按照30分钟计算;按照以上标准累计收费。 2.军、警、救护、消防、城管、环卫、园林、校车、执行公务的标有行政执法专用标志的特种车辆免收费。 |
| 16 | ****司法局 | 本级 | 事业单位 | 公证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公司成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成立。 | 每件收费1000元 | 政府定价 ****发改委、****司法厅 | 《乡镇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费〔1997〕285号)《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8〕814号)《**壮族自治区公证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桂价费字〔1999〕132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2013〕95号) | |
| 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 | 每件收费300元 | |||||||||
| 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 | 每件收费300元 | |||||||||
| 办理招标、投标公证。 | 每件收费2000元 | |||||||||
| 办理开奖、拍卖、抽签以及其他现场公证。 | 每件收费5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