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项目(一期)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成交结果公示思南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项目(一期)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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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项目(一期)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权成交结果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招标人名称)的**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项目(一期)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权(项目名称)S520********0038Z(项目编号)已于2025年12月02日09:30时****交易中心****中心名称)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成交人:****

中标价(元):****0500.00元

总分:91.8分

经营方式:****管理部门****按程序将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出让给市政公共**有偿使用受让方,由受让方利用上述市政公共**建设、运营相关设施。

经营期限:市政公共**有偿使用期限为 20 年,建设期为 1 年,运营期为 19 年

成交结果公示期为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5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 (联系电话:178****618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2****3158)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起7****政府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 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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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02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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