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项目招标编号 | |||||||||
| 招标人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一)人居环境整治: 巷道硬化1214 平方米,15厘米厚C30混凝土面层;宽2-3 米现状混凝土步道上增加5厘米厚彩色沥青2673平方米;A型鱼塘护坡 215米,高3.5米;排水沟长156米,截面0.3米x0.4米;波形护栏133米,混凝土护栏二127米,高1.21米;毛石矮墙 205米,高0.5-1.5米,灌溉渠拆除**508米,截面05米x04米;预制15米x10米x012米 C30钢筋碎盖板 420米;砖石院墙 780米,高0.9米;筑+防腐竹木护栏一1331米,高 0.85 米;5米高30瓦白光太阳能路灯69盏;分类垃圾亭3个,鱼塘清淤 516立方米,竣工标志牌1个,微果园 75株。 ****停车场:硬化1296平方米,垫层20厘米厚C30混凝土,厚5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路沿石 242 米,广场排水沟101米,拆除现状混凝土878 平方米,场地清杂 418 平方米,车位画线47个。 (三)活动场地:活动场地硬化 488 平方米,青石规格 60厘米x30厘米x5厘米;运动场地硬化880平方米(彩色混凝土)台阶72 平方米,台阶坐墙 40 平方米,广场排水沟 200米,坐墙141 米,种植池2个,石桌椅 5组,健身器材 1组,移动公厕1个(10米x2.5米),候车点1个,篮球场划线1个,羽毛球场划线1个;挡土墙 59米,高2.5米。 (四)池塘整治:耕道362 米,宽1.8米;排水沟 211米截面0.2米x0.35 米;入口挡土墙39米,均高 1.4米;塘底硬化1002平方米。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1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0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肆佰叁拾伍万叁仟贰佰壹拾壹元捌角柒分(¥****211.87)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吴静洁(注册编号:桂245****39040; 身份证号:****2619********4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群(注册编号:桂**C3(2021) ****203; 身份证号:****2119********2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市市区旺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治理工程一期; 2.********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睦邻段排水渠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肆佰肆拾万零叁仟叁佰陆拾玖元贰角贰分(¥****369.22)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黄国汉(注册编号:桂245****00499; 身份证号:****8119*******9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鸿燕(注册编号:桂**C3(2016)****802; 身份证号:****8119********4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市凤岭儿童公园基础设施完善工程(二期)核心区子项; 2.**市**规划1号路工程(K0+397.27-K0+551.44和K0+607.44-K0+744.25段)(重);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肆佰叁拾玖万贰仟陆佰贰拾玖元肆角壹分(¥****629.41)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周丽萍(注册编号:桂245****07943; 身份证号:****2419********2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季珊(注册编号:桂**C3 (2021) ****925; 身份证号:****2219********2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1.**镇林水村、古凤村、中村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符合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中心网站及**壮****交易中心网站及**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zfcg.****.cn上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836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