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宿****社区二期项目 | ||
| 品目 | 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2日 15:32 |
| 预算金额 | ¥92.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151****2227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222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政府****办事处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222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暂无名称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宿****社区二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宿****社区二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92.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宿****社区项目第一期由****开发,并已经在豫新街道投入应用2年以上,取得了良好的实际应用效果;本项目需依赖宿****社区项目第一期的系统架构和核心功能,进行二期新业务需求的扩展和升级优化,****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应用场景,形成覆盖全****社区平台,面向打造全街道、全部门使用。鉴于平台扩展性和服务延续性,为保障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兼容性以及服务配套需求,因此,从该公司进行采购才能满足此需求,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与****对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名称:****
地址:**市长江路777号1号楼2005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600MA2TX2P44U
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10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参加论证专业人员 专家一:李军 高级工程师 ****气象局、专家二:何江伟 工程师 ****管理处、专家三:朱启富 高级工程师 ****公司、专家四:罗淮 高级工程师 **中学、专家五:孙家松 经济师 ****民政局;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10日17:30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1. 采购人
联系人:李迅
联系地址:****政府****办事处
联系电话:151****2227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珠江路1016号
联系电话:0527-****5519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