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5年12月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审批
宁夏-石嘴山-惠农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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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关于2025年12月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时间:2025-12-01 18: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管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797

通讯地址:**市政务大厅二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区偷牛沟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办事处

****

**绿源****公司

**区偷牛沟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位于******办事处,东距西线大道80米,****自然保护区红线,南接**区葫芦峪,****电站产业园,本项目治理采坑4处、陡坎10处,总治理面积79.24h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整治工程、生态恢复工程

项目总投资800.3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全面落实“六个标准化”扬尘防控措施。土方开挖时采取湿法作业,开挖出的土石方及时回填,临时土方、施工材料等临时堆放时采取苫盖措施。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场地时,进行车轮冲洗。表层土筛分位于密闭彩钢板房,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四级及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作业。废气(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车轮冲洗废水经临时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施工区设置临时环保型旱厕,定期清掏。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机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固定的施工机械采用减振、隔声板进行降噪。施工期噪声排放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土石方平衡,无弃土产生;筛分过程布袋除尘器收尘灰直接用于场区回填;生活垃圾依托居住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西侧****自然保护区,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活动范围,设置警示牌,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及施工活动进入保护区内。土方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剥离的表层土集中临时堆放并进行苫盖。工程结束后,对占地区进行场地清理、土地整治后进行复垦,根据区域土地条件进行植被恢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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