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178.97平方米 |
| 挂牌价:21.6912万元/年 | 保证金:3.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 16时30分00秒 |
| 标的名称:**市郴桂路与国庆路交汇处1栋103号门面(原“老百姓大药房”门面)公开招租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178.97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 房屋总层数:4层 | 房屋所在层数:1层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 出租时长:3.0年 | ||
| 室内配置:-- | ||
| 附属设施:东距国庆北路约 100 米,南临**公园,西临**公园、北临**路;周边有 3 路、13 路、52 路、57 路、68 路等公交车经过,交通便利度较好。附近聚集有**公园、****广场、**步行街、****医院等。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人流量、车流量较大。 | ||
| 标的状态:营业中 | ||
| 标的展示地点:**市郴桂路与国庆路交汇处1栋103号门面 | ||
| 联系人:陈先生 | ||
| 联系人电话:0735-****622 |
本次拍卖佣金按最终成交价(首年租金)的2%收取,由承租人承担;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 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由承租人承担。
标的位于**市郴桂路与国庆路交汇处(实际为临**路一层),年租金评估总价21.6912万元,竞租保证金3万元,标的租金先付后用,承租押金为3个月总租金,签订合同时一次支付三个月租金,以后按月支付。标的禁止经营餐饮、棋牌类行业,按房屋主体建筑物现状拍租,禁止改动建筑主体结构,禁止违规搭建、超合同范围经营及增加合同外的经营项目。面积等各项数据与实际交付后如有不符合的,不影响成交价,所有项目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规费、水电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经营者自行承担。其他事宜另行按出租合同约定,原承租户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竞租权。承租人需在经营前向委托方提交经营方案,经委托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经营,若承租人违规经营,委托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委托方可扣除租赁押金(用于抵扣违约金、恢复场地费用等)或解除合同。
不可经营餐饮、棋牌行业。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11月26日 16时3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21.6912万元/年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0.05万元/年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竞得人(单位):**** |
| 成交价:21.6912万元/年 |
| 成交时间:2025年11月27日 09时34分03秒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租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市郴桂路与国庆路交汇处1栋103号门面(原“老百姓大药房”门面)公开招租 | 标的位于**市郴桂路与国庆路交汇处(实际为临**路一层),租赁期为3年,标的租金先付后用,承租押金为3个月总租金,签订合同时一次支付三个月租金,以后按月支付。标的禁止经营餐饮、棋牌类行业,按房屋主体建筑物现状拍租,禁止改动建筑主体结构,禁止违规搭建、超合同范围经营及增加合同外的经营项目。面积等各项数据与实际交付后如有不符合的,不影响成交价,所有项目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规费、水电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经营者自行承担。其他事宜另行按出租合同约定,原承租户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竞租权。承租人需在经营前向委托方提交经营方案,经委托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经营,若承租人违规经营,委托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委托方可扣除租赁押金(用于抵扣违约金、恢复场地费用等)或解除合同。 | 178.97平方米 | **区 | 21.6912万元/年 | 3万元 | 0.05万元/年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113.****.42:909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26日16时3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5年11月26日16时3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16时3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委托方咨询电话:**** 0735-****390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 0735-****805
系统操作指导电话:中智公司 400 7777 016
交易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保证金收退:0735-****518(财务科)
交易服务费收取:0735-****005(财务科)
项目见证:0735-****232(产权交易科)
****
2025年11月13日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4、不可经营餐饮、棋牌行业;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郴桂路与国庆路交汇处1栋103号门面(原“老百姓大药房”门面)成交信息公示
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代理机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5年11月1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27日09时34分03秒,采用网上交易方式,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113.****.42:909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出租**市郴桂路与国庆路交汇处1栋103号门面(原“老百姓大药房”门面)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 编号 | 交易编号 | 标的名称 | 成交时间 | 竞得人 | 首年租金起始价(万元/年) | 首年租金成交价(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 1 | **** | **市郴桂路与国庆路交汇处1栋103号门面(原“老百姓大药房”门面)公开招租 | 2025年11月27日09时34分03秒 | **** | 21.6912 | 21.6912 | 3年 |
二、异议方式:
异议人可通过交易系统提出异议,并在线提交以下资料:
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三、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郴县路城投大厦一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5-****805
****
202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