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东部片区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问1、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我方疑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答:满足。
问2、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原合同甲方企业名称变更,****管理局变更资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相关截图(能体现现企业名称和历史名称),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问3、我公司认真研读“**县东部片区供排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后,对下述问题尚存疑问:
(1)问:根据****建设厅编制的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职业标准》(DB34/T4573-2023)(施行日期:2024年4月7日)规定4.1.3条款:
本次招标文件对拟投标总监没有上述同一任职区域和项目数量的要求,根据对本项目的初步了解,该工程**45.9km的供水管网和51.7km的排水管网等众多建设内容组成,且分散在全县多个区域,点多、面广、线长,为了让总监理工程师更好的服务于项目建设,结合**市近期类似项目的招标经验,建议本次招标对拟投标总监明确如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限范围内,不得兼职本工程所在地以外地域的其他任何监理工作”,这样既满足了****建设厅《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职业标准》的要求,又确保了项目实施期间总监理工程师的履职要求。
答:不修改,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问:招标文件P5: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26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务手册中总投资额不一致的,以监理合同中的投资额为准么
答:以监理合同中的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P5: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县水湖镇长淮路(荣锦圆梦苑)商业s2幢101室
联 系 人:徐**
联系电话:0551-****2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余宗礼
联系电话:0551-****1978、0551-****1975
****
****
202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