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10)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市级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大,出水水质不稳定;新的污水处理设施投资不足,建设进度缓慢。
整改任务10号:城镇污水设施建设滞后。全市尚有2个城镇污水项目未开工****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市**污水处理二厂项目)、1个建成项目未验收****处理厂),3个未升级改造****处理厂、******处理厂)、5个未建设调节池****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
整改措施
(一)大力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扩容工程建设投资,****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或已超过设计处理能力80%****处理厂实施**或升级改造。
(二)加强汛期污水直排管控,加大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能力,充分发挥进水调节池调蓄作用,严禁非紧急状态下进水溢流口直排,严禁对设计处理能力范围内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三)****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督促指导污水处理企业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积极开展已完工项目验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处理厂应急污水处理技改工程(日处理能力2万吨)已顺利完工,显著提升污水处理能力,负荷率降至80%以下。
(二****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的调节池工程全面竣工,大幅增强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效能。
(三****处理厂及******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已完工;****处理厂已通过竣工验收;有力保障污水处理设施高效运行,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共10天)向****反馈。
联 系 人:杨雪丽
固定电话:0359-****013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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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