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灵渠水系及灌区保护与提升项目—外围村落改造提升工程(南陡村)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为**县灵渠水系及灌区保护与提升项目—外围村落改造提升工程(南陡村) ,项目包括南陡口村景观文化提升设计(道路铺装、绿化、安装) 、南陡口村雨污分流、南陡口村管线下地工程、配套停车场、南陡口村立面改造、一号公厕装饰装修、二号公厕装饰装修、活动中心装饰装修(一层室内改造、外墙清洗、零星工程) 、抽水泵房装 饰及景观、村民议事堂装饰装修等。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01日 | 开标地点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0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05日 |
| 预中标人 |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公司 |
| 成员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0240.4900元 |
| 工期 | 项目建设工期180日历天(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的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能满足指导施工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李勇伟(注册编号:桂245****64322;身份证号:450422********0917)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赖以虎(证书编号:201****0545;身份证号:452423********0070) |
| 施工项目经理 | 李勇伟(注册编号:桂245****64322;身份证号:450422********09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雄兵(证书编号:;桂**C3(2021)****145;身份证号:450325********123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企业业绩:工程设计项目:1、**县**新区规划五路(工业大道-拥军路)项目施工图设计;2、**县**片区市政道路工程;3、**县城南供水工程(配水管网)项目EPC总承包;4、**县城镇污水管网扩建工程设计;5、南流江支流(**段)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工程总承包。 类似工程项目:1,、**市红色体育公园项目(一期);2、**县城**置点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红线外)兴政路延伸段工程项目(K0+620~K0+902.169段)。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100分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省玉隆****公司/中奋****公司 |
| 投标报价 | ****0553.8900元 |
| 工期 | 项目建设工期180日历天(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的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能满足指导施工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张磊(注册编号:川251********47351;身份证号:510703********0010)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方富(证书编号:202****0917;身份证号:450921********4856) |
| 施工项目经理 | 张磊(注册编号:川251********47351;身份证号:510703********00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凌玲证书编号:川**C3(2019)****051;身份证号:500235********022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工程设计项目:1、黄姚镇乡村**及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 施工项目:\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100分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公司 |
| 投标报价 | ****6731.5700元 |
| 工期 | 项目建设工期180日历天(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的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能满足指导施工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肖利芳(注册编号:桂245****33754;身份证号:450325********0327)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万吉祥(证书编号:202****2050;身份证号:430603********3015) |
| 施工项目经理 | 肖利芳(注册编号:桂245****33754;身份证号:450325********032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许顶顶证书编号:桂**C3(2017)****093;身份证号:350583********892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项目:\ |
|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100分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乙级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