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路灯更新改造提升项目(标段一)设备采购及安装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城市路灯更新改造提升项目(标段一)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采购结果包 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单位:元) |
| **** | **省**市**街道莞温路 542 号 2 栋 303 室 | ****080.8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合同包 1货物类
| 合同包 | 供应商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金额(元) |
| 1 | **** | 详见清单 | 详见清单 | 1 | 批 | ****080.86 |
五、评标专家名单:
| 评审专家: | 林庆洪、韩方颖、马燕娟、于爱娟、叶慧生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费率标准: 中标金额 100 万元以下(含) 的按 1.5% ,100—500 万元的按 1.1%% ,500–1000 万元的按 0.8% ,1000–5000 万元的按 0.5%累进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325 万元(人民币)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帐 号:100********001000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符合性审查、技术符合性审查、商务符合性审查:
1、资格符合性审查**瑞****公司不通过,(其二级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没有本人签字);
2、符合性审查“**省****公司 ”“****公司 ”不通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其两家供应商未在规定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3、技术符合性审查 1.“******公司 ”,2.“****公司 ”,3.“****集团有限公司 ”,4.“**恒宇****公司 ”,5.“****集团有限公司 ”,6.“****公司 ”,7.“**省****公司 ”,8.“****公司 ”,9.“****公司 ”不通过,( “技术和服务要求 ”项下填写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 ”的内容未一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 址:**省**市**区吴航街道郑和中路 190 号二层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139****856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福新中路89 ****广场603 室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电话:136****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