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我局现计划公开采购**县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承办服务。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县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承办服务
2.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3.项目内容及要求:全年策划、组织并实施不少于 12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活动。
活动类型可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劳务对接活动: 组织跨区域、行业性的招聘会、校企对接会、劳务协作洽谈会等,促进劳动力供需匹配。
企业能力提升班: 针对中小企业经营者、人力**负责人等,开展招聘技巧、用工风险防范、政策解读等主题培训。
青年人才沙龙: 面向高校毕业生、青年求职者,组织职业规划、面试辅导、创业经验分享、行业交流等活动。
人才**行:结合本地产业与人才发展需要,策划开展如“人才**探访行”等特色活动,促进人才与地方发展深度融合。
技能夜校:利用晚间或周末时间,开设面向社会人员、在职职工的短期技能培训课程,提升就业技能。
供应商应紧密围绕当年就业形势与采购方实际需求,在确保完成既定活动场次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可能增加的场次任务,对活动形式、主题内容、参与对象等进行科学设计与动态优化,突出活动的创新性、实效性与参与度。
供应商需全面负责活动全流程的策划与执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方案策划与对接、多渠道宣传推广、讲师与嘉宾邀请、场地协调与租赁、相关人员住宿交通餐饮安排、活动物料设计制作、现场组织与流程管理、安全报备与应急预案报批、后勤统筹保障、活动图文影像记录归档等工作。所有活动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确保内容合规、组织有序、过程安全、成效显著。
4.最高限价: 本项目总费用(含税)不得超过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人力**服务许可证;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项目中选单位不能将本项目转包、分包。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存在其它不良信用记录情形的。
三、接收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要求
(一)接收时间:
2025年12月2日-1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县华阳镇印潭路人社财政综合楼三****服务中心。
联系人:方女士,联系电话:0563-****816
(三)报价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及人力**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官方系统打印单位登记信息或注册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简介、信用证明材料等加盖单位公章;
5.按照询价内容提供相关材料,包括项目方案、报价清单、其他有利于本次询价比选的合法资料等;
6.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如有)无违纪违法承诺书。
(四)报价方式: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递交资料需密封提交,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交的报价材料不予接受,报价材料不允退还,请相关参与报价单位自行做好备份。
四、评审办法
项目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有效响应单位达壹家以上即启动评审,依据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得分高者中标。
五、其他
本询价公告及****人民政府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 **县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承办服务项目报价表
2. **县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承办服务项目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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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