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整治提升项目(南兴镇2025年度典型村项目)(****兴镇第三批典型村培育****村委会)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受****的委托,于2025年12月2日就**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整治提升项目(南兴镇2025年度典型村项目)(****兴镇第三批典型村培育****村委会)(项目编号:****)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
一、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整治提升项目(南兴镇2025年度典型村项目)(****兴镇第三批典型村培育****村委会)
2、采购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331.624167万元
5、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雷城**新村(96号)
中标(成交)金额328.406754(万元)
项目负责人:唐美捷;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粤244********19432;
6、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梁心鸿 王永文 黄忠怀。
7、评审意见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投标报价:328.406754万元;商务部分得分:30.00 分;技术部分得分45.67分;价格得分:20.00 分; 综合得分:95.67;排名1;
中标候选人(雷****公司)的评标情况:投标报价:328.971442万元;商务部分得分:21.00 分;技术部分得分32.33分;价格得分:19.97分; 综合得分:73.30分;排名2;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投标报价:330.588961万元;商务部分得分:21.00 分;技术部分得分29.00分;价格得分:19.87分; 综合得分:69.87分;排名3;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投标报价:330.72678万元;商务部分得分:21.00 分;技术部分得分20.33分;价格得分:19.86分; 综合得分:61.19分;排名4;
8、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9、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级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兴镇高田村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136****35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海田茶**十楼 1007 室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759-****386
电子邮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