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年产3万吨无氧铜杆生产项目(一期) | **县**镇黄竹村工业区黄竹大路2号,****园区 | **** | **市****公司 | ****园区内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从原址迁建至现址,本次环评仅涉及一期工程。厂房内设置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2条上引法无氧铜材连铸机组生产线、包装区和环保工程等,年产14000吨无氧铜杆。 | 1.做好施工期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期不排放生产废水。冷却水和喷淋除尘工段废水各自收集,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集中污水处****园区污水管网。 3. 项目主要生产工段和原料成品堆场应设在封闭厂房内。磁筛下料工段废气经收集由净化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车间封闭措施控制在厂房内。熔化工段废气经收集由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4.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5.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收回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 |
一、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