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城市公交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37辆公交车身广告位及114处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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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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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底价30.1019 万元/年
交易品类
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
其他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2-02 挂牌结束日期 2025-12-15
保证金金额(元) 90000 ( 9 万元)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联系人 苏慧 0718-****622
出租方 ****

出租申请与承诺标的基本信息出租方情况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标的资产信息评估信息项目附件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持有的37辆公交车身广告位及114处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
租赁底价 30.1019万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 2025-12-02
挂牌截至日期 2025-12-15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所在地区 **省 - ** - **县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826MA488PDH5X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3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是
定价依据 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否
租赁用途 其他
目前状态 空置
资产概述
本次拟招租标的含37辆公交车身广告位及114处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双方各付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90000元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17:00时分足额到****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本次招租期限为3年,租金按年支付。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承租****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成交款的确认付款操作。

3.出租方提出:(1)意向承租方取得经营权后,须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广告发布资质方能开展经营;(2)意向承租方承诺在取得经营权后,在投放广告时须严格执行广告发布标准及要求,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发布前将广告位的设置样式及发布广告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3)临近经营权合同到期前,承租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广告发布协议,须提前报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发布,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的广告合同一律无效。合同到期后,承租方须立即停止广告经营活动,并配合出租方完成设施交接。到期前已签订但未执行完毕的广告协议,须经出租方书面认可后,按出租方要求处理(如终止、退款或协商续签);(4)意向承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按《中华人民**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不得投放有伤社会风化及影响市容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严禁出现广告用语不规范,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5)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在安装和发布广告时,不得损坏公交车辆和候车亭的任何设施,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公司监督,且不能影响公交车辆的正常营运;(6)承租方必须保证所有广告画面要始终确保完好、平整,如有损坏、画面模糊的应当及时更换。若因广告发布导致的其他原因等现象被上级相关部门、出租方查获或媒体曝光的,限一日内整改到位,若造成不良影响等难以消除的将追求相关法律责任;(7)意向承租方取得经营权后,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纳2000元履约保证金和8000元的设施设备押金,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违约等情况后无息退还,设施设备押金用于租赁合同到期后广告的拆除和设施设备损坏的修复;(8)合同期内,遇到车辆大修、事故、年审、保养等原因导致车辆短期不能上路行驶的,租金不予调整;(9)合同期内,遇到车辆大修、事故、年审、保养、更新、线路调整、车辆调整等广告画面有损坏的承租方应当进行修复或者重新制作,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本次交易应支付****公司的产权交易租赁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天地源房****公司对本次招租标的出具的评估报告(天地源资评报字【2025】第064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6.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租赁合同》(详见网站公告底部附件),须在报名登记时对《租赁合同》予以阅读确认,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就视为已经阅读确认。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租赁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向出租方及****交易所****(以下简称:****公司)追责和索赔。

2.本次出租的经营权含37辆公交车车身广告位和114处候车亭广告位,车身广告位只限公交车辆车身两侧、外侧和车厢内,但玻璃部分和车顶部除外,候车亭广告位位置和版面情况详见《评估明细表》,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前应自行了解广告发布位置以及发布规范要求,充分做好调查,出租方****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如涉及到车辆报废,租金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单价核算后进行结算(每台车辆每天租金计算=年租金额度÷车辆总数÷356天)。

4.本次招租标的中,3辆公交车身广告发布合同于2026年4月10日到期,6辆交车身广告发布合同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

5.本次出租标的移交事宜由出租方负责,租赁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公司不负责移交。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151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12-02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0个周期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按****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租赁服务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出租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出租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的;④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未支付交易价款的或未按相关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租赁服务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标的资产信息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天地源房****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 30.1019万元/年
核准(备案)日期 2025-11-24
评估基准日 2025-09-01
核准(备案)机构 ****政府****管理局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评估明细表.pdf
公交车身广告和候车亭经营权租赁合同.pdf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02
招标公告
咸丰县城市公交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37辆公交车身广告位及114处候车亭广告位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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