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海家园A、B区小区电梯更新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11-14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海家园A、B区小区电梯更新补疑2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7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针对投标人荣誉要求: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公司)或所投电梯****公司)在任一年度市****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最高等级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官网查询截图及官网查询网址(链接)作为评审依据。”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官网查询截图及官网查询网址(链接)作为评审依据。”标书代写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针对技术评审要求:“3.所投电梯曳引机、控制柜(包含控制柜中调速装置、控制装置)、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安全电路、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品牌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且品牌获得过曳引机、控制柜(包含控制柜中调速装置、控制装置)、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安全电路、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具有1项,得1.5分,最高6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整体型式试验报告及专利证书扫描件和专利登记簿,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为准。作为评审依据。2、同一零部件多项专利证书的仅记一次。”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3.所投电梯曳引机、控制柜(包含控制柜中调速装置、控制装置)、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安全电路、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品牌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且品牌具有有效的曳引机、控制柜(包含控制柜中调速装置、控制装置)、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安全电路、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具有1项,得1.5分,最高6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整体型式试验报告及专利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2、同一零部件多项专利证书的仅记一次。”标书代写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1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针对技术评审要求:4.所投电梯具有节能降耗功能的,可节约用电率在:(1)30%及以上的,得4分;(2)20%(含)-30%(不含)的,得2分;(3)10%(含)-20%(不含)的,得1分;(4)10%以下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提供第三方特种设备委托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封面具有CMA或CNAS标识)或相关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分依据。”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注:投标文件提供第三方特种设备委托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封面具有CMA或CNAS标识)作为评分依据。”标书代写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现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1、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1、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2、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其他人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3、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其他人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电梯修理),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1、本项满分6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4、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计取一个证书得分。标书代写
因:本项目为全款垫资,投标人多为代理商,代理商基本没有高级工程师证书,为保证项目充分竞争,此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建议修改为对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要求。
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或制造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2、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投标人(或制造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其他人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3、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投标人(或制造商)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其他人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电梯修理),每提供一人得 2 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1、本项满分6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制造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4、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计取一个证书得分。标书代写
答:不予修改。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无论其身份是制造商还是代理商)必须具备独立履行合同、管理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是项目执行的核心,要求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对投标人自身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的基本考核,旨在确保项目从施工、安装到验收的全过程都能得到高水平的技术指导与管理。且该项为加分项,非资格审查项,招标文件并未禁止任何投标人参与,而是设定了统一的、合理的竞争门槛。故原评分细则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技术评审”:3.所投电梯曳引机、控制柜(包含控制柜中调速装置、控制装置)、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安全电路、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品牌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且品牌获得过曳引机、控制柜(包含控制柜中调速装置、控制装置)、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安全电路、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具有1项,得1.5分,最高6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整体型式试验报告及专利证书扫描件和专利登记簿,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为准。作为评审依据。2、同一零部件多项专利证书的仅记一次。标书代写
因:此项专利登记薄并非强制要求办理。
建议修改为:3.所投电梯曳引机、控制柜(包含控制柜中调速装置、控制装置)、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安全电路、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品牌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且品牌获得过曳引机、控制柜(包含控制柜中调速装置、控制装置)、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安全电路、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具有1项,得1.5分,最高6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整体型式试验报告及专利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2、同一零部件多项专利证书的仅记一次。标书代写
答:详见更正内容。
3、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技术评审”:4.所投电梯具有节能降耗功能的,可节约用电率在:(1)30%及以上的,得4分;(2)20%(含)-30%(不含)的,得2分;(3)10%(含)-20%(不含)的,得1分;(4)10%以下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提供第三方特种设备委托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封面具有CMA或CNAS标识)或相关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分依据。标书代写
因:本项只有奥的斯机电、**西奥、奥的斯三个品牌满足,具有偏向性。
建议修改为:4.梯静载试验中轿厢内加载至210%以上额定载荷保持1小时,并符合下列情况:(1)各部件完好;(2)曳引轮不转动;(3)钢丝绳无打滑现象;(4)轿厢未发生明显位移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其它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检测报告封面具有CMA或CNAS标识。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答:不予修改。本项目旨在采购技术先进、节能效果显著的优质电梯产品,设定的节能率梯度评分标准,是为了择优选择在节能技术上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产品,这符合国家倡导的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也是招标人追求项目高品质的体现。招标文件未指定任何特定品牌、型号或专利技术,任何品牌的电梯产品,只要其能够通过具备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试验报告或相关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证明其节能效率,即可获得相应分数。该要求具有普遍适用性,国内外主流电梯制造商的多系列产品均可通过权威检测达到相关指标(如通力、杭西奥、奥的斯、奥的斯机电等),不具有排他性。且该项为加分项,非资格审查项,招标文件并未禁止任何投标人参与,而是设定了统一的、合理的竞争门槛。故原评分细则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投标人须知中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投标;
问:本案项目为一个项目两个标段,如A公司投标一标段C品牌,B公司投标二标段C品牌,A、B两公司代理同一品牌不同标段是否可同时参加A、B两公司代理同一品牌分别参标不同标段是否可同时做为不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答:A、B两公司代理同一品牌不同标段可同时参加;A、B两公司代理同一品牌分别参标不同标段可同时做为不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P60页,评标办法“3.所投电梯曳引机、控制柜(包含控制柜中调速装置、控制装置)、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安全电路、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品牌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且品牌获得过曳引机、控制柜(包含控制柜中调速装置、控制装置)、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安全电路、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具有1项,得1.5分,最高6。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整体型式试验告及专利证书扫描件和专利登记簿,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为准。作为评审依据。2、同一零部件多项专利证书的仅记一次。”标书代写
问:上述描述的部件相关专利证书已要求提供相关专利证书,同时提供专利登记簿是否多余建议修改为:1、投标文件中提供整体型式试验告及相关专利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标书代写
答:详见更正内容。
6、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技术评审”:4.所投电梯具有节能降耗功能的,可节约用电率在:(1)30%及以上的,得4分;(2)20%(含)-30%(不含)的,得2分;(3)10%(含)-20%(不含)的,得1分;(4)10%以下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提供第三方特种设备委托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封面具有CMA或CNAS标识)或相关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分依据。标书代写
问:上述描述的节能功能,不同厂家相关功能的证明资料各有不同,建议修改为:所投电梯梯型具有VDI4707和IS025745A级节能认证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答:不予修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供第三方特种设备委托试验报告(具有CMA或CNAS标识)作为评分依据,并未排斥任何国际或国内公认的、能证明节能效果的评价方式与认证文件。该条款以 “可验证的、量化的节电率数据”为核心评价标准,是对投标产品节能性能事实的验证。任何投标人均可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获取符合要求的证明,该要求具有普遍适用性,国内外主流电梯制造商的多系列产品均可通过权威检测达到相关指标(如通力、杭西奥、奥的斯、奥的斯机电等),不具有排他性。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平竞争的原则要求。故原评分细则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针对投标人荣誉要求:“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公司)或所投电梯****公司)在任一年度市****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最高等级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官网查询截图及官网查询网址(链接)作为评审依据。”标书代写
问题(1):要求资料存在区域差异。市****管理局进行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一般都会进行官网公示,但多地(**、**等地)仅进行网上公示,并不颁发证书,此类情况如何处理建议改为“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公司)或所投电梯****公司)在任一年度市****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中获最高等级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官网查询截图及官网查询网址(链接)作为评审依据。”标书代写
答:详见更正内容
问题(2):评价名称有差异;部分省份开展的信用评价名称有差异,例如**省为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评定,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本条所称“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其核心为各地市****管理局组织开展的,对电梯维保单位服务质量的官方分级评价。无论其具体名称是否为“信用评价”,亦或“质量评定”、“星级评定”、“分类监管评级”等,只要其评价体系明确划分等级****公司)或所投电梯****公司)获得了该项评价的‘最高等级’,均予以认可。
8.招标文件P57-58 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人员 配备中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2、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其他人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标书代写
问题及建议:本项目为国债项目,前期没有预付款,这导致很多厂家因付款条件问题选择让经销商投标,但是经销商基本上没有高级工程师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电梯管理企业用的,经销商不需要此证书。为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开标,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公司的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2、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其他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标书代写
答:不予修改,本项目作为国债项目,其对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技术可靠性及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提出了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是衡量一个企业技术底蕴、创新能力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能力的关键指标,其技术方案审定、重大技术问题研判、全过程质量把控均需由具备深厚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层次技术人才主导。“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A证)” 是《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框架下,对安全管理责任的法定要求。确保电梯交付后,在其整个使用生命周期内,中标单位具备专业的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设置以上条件是基于项目专业技术复杂性和确保决策科学性的综合考量。故原评分细则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9.招标文件P61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技术评审要求:4.所投电梯具有节能降耗功能的,可节约用电率在:(1)30%及以上的,得4分;2)20%(含)-30%(不含)的,得2分;(3)10%(含)-20%(不含)的,得1分;(4)10%以下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提供第三方特种设备委托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封面具有CMA或CNAS标识)或相关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分依据。标书代写
问题及建议:经了解,节能降耗功能每个厂家都可以做,但是目前就此功能取得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者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的仅杭西奥和奥的斯(含奥的斯机电)满足,不满足三家。建议修改为:4.静载试验中轿厢内加载至200%以上额定载荷保持1小时,并符合下列情况:1)各部件完好;(2)曳引轮不转动;(3)钢丝绳无打滑现象;(4)轿厢未发生明显位移的,每满足一项得1分。其它不得分。注:投标文件提供第三方特种设备委托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封面具有CMA或CNAS标识)相关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分依据。标书代写
答:不予修改。本项目旨在采购技术先进、节能效果显著的优质电梯产品,设定的节能率梯度评分标准,是为了择优选择在节能技术上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产品,这符合国家倡导的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也是招标人追求项目高品质的体现。招标文件未指定任何特定品牌、型号或专利技术,任何品牌的电梯产品,只要其能够通过具备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试验报告证明其节能效率,即可获得相应分数。该要求具有普遍适用性,国内外主流电梯制造商的多系列产品均可通过权威检测达到相关指标(如通力、杭西奥、奥的斯、奥的斯机电等)不具有排他性。且该项为加分项,非资格审查项,招标文件并未禁止任何投标人参与,而是设定了统一的、合理的竞争门槛。故原评分细则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招标文件P61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技术评审要求:4.所投电梯具有节能降耗功能的,可节约用电率在:(1)30%及以上的,得4分;2)20%(含)-30%(不含)的,得2分;(3)10%(含)-20%(不含)的,得1分;(4)10%以下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提供第三方特种设备委托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封面具有CMA或CNAS标识)或相关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分依据。标书代写
疑问:本项目为老旧小区电梯更换,老旧小区的电梯使用场景对高规格节能装置并无硬性的需求规定,而此处评分标准中30%及以上的节能降耗功能,需额外增设专项节能反馈装置,在一定程度上不仅提高了电梯设备的采购成本,还会增加后期的维护难度与费用,与老旧小区项目的经济实用性需求相悖;且经了解,目前就此功能取得第三方检测报告或者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的仅杭西奥,奥的斯机电和通力满足,一线品牌中仅一家满足,因此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也为保证本项目能够充分竞争,有更多的厂家参与,
建议修改为:4.所投电梯具有节能降耗功能的,可节约用电率在:
(1)20%及以上的,得4分;
(2)15%(含)-20%(不含)的,得2分;
(3)10%(含)-15%(不含)的,得1分;
(4)10%以下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第三方特种设备委托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封面具有CMA或CNAS标识)或相关实例报告(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评分依据。标书代写
答:不予修改。设置较高的节能指标,是出于对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的考量,旨在通过前期投入换取长期、显著的能源节约,符合国家推动节能减排的宏观政策导向。招标文件要求的“第三方特种设备委托试验报告是证明产品性能的客观、公正的通用方式,其评价标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一视**。招标文件未指定任何特定品牌、型号或专利技术。该要求具有普遍适用性,国内外主流电梯制造商的多系列产品均可通过权威检测达到相关指标(如通力、杭西奥、奥的斯、奥的斯机电等)不具有排他性。且该项为加分项,非资格审查项,招标文件并未禁止任何投标人参与,而是设定了统一的、合理的竞争门槛。故原评分细则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招标文件P61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技术评审要求:4.所投电梯具有节能降耗功能的,可节约用电率在:(1)30%及以上的,得4分;2)20%(含)-30%(不含)的,得2分;(3)10%(含)-20%(不含)的,得1分;(4)10%以下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提供第三方特种设备委托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封面具有CMA或CNAS标识)或相关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分依据。标书代写
疑问:如满足上述评分,只有奥的斯(含奥的斯机电)、通力、**西奥三个品牌具备此证书,但是奥的斯(含奥的斯机电)、**西奥均只有钢带型电梯具备此证书,而招标文件P.116页明确曳引媒介是传统圆形钢丝绳,由此可见,符合此条评分办法的只有通力一家品牌,具有明显倾向性,为了体现招标的公平性,
建议此条评分修改为:所投电梯具备节能性:(1)所投电梯整梯获得ISO25745能耗认证A级的得2分;(2)所投电梯曳引机能耗为1级的得2分;备注:需提供投标梯型ISO25745节能证书扫描件,以及所投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检测1级报告扫描件;
答:不予修改。本标准聚焦于“节能效果”这一客观结果,并通过通用的第三方报告进行验证,对所有潜在投标人一视**。P.116页对“传统圆形钢丝绳”的规定,是对电梯核心曳引媒介这一基础安全部件的强制性要求。而P.61页的节能评分,是对电梯整机综合能效性能的先进性评价,二者规范对象与目的不同。节能评分条款仅对“可节约用电率”这一性能结果提出要求,并未限定实现该结果的具体技术手段。投标人在符合钢丝绳曳引规定的前提下,可通过提升曳引机效率、优化驱动控制系统等多种方式实现高效节能。招标文件未指定任何特定品牌、型号或专利技术。该要求具有普遍适用性,国内外主流电梯制造商的多系列产品均可通过权威检测达到相关指标(如通力、杭西奥、奥的斯、奥的斯机电等)不具有排他性。且该项为加分项,非资格审查项,招标文件并未禁止任何投标人参与,而是设定了统一的、合理的竞争门槛。故原评分细则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2、关于项目负责人职称专业范围的界定招标文件第57页“人员配备”中第1点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存在模糊字眼,机电工程专业涵盖范围较广,相关专业类别众多。为避免在评审过程中因专业界定不清晰产生歧义,建议明确“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具体包含哪些专业类别。参考****建设厅官网(JSSZFHCXJST.****.CN)对机电相关专业的说明,机电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工程机械、机电设备安装、机电一体化,以及名称中明确包含“机电”“电气”“机械”的专业,请明确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机电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工程机械、机电设备安装、机电一体化,以及名称中明确包含“机电”“电气”“机械”的专业。
13、关于“可节约用电率”表述的明确性招标文件第61页“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第4点提出:“4.所投电梯具有节能降耗功能的,可节约用电率在:(1)30%及以上的,得4分;(2)20%(含)-30%(不含)的,得2分;(3)10%(含)-20%(不含)的,得1分;(4)10%以下的,不得分。注:投标文件提供第三方特种设备委托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封面具有CMA或CNAS标识)或相关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分依据。”标书代写
当前,“可节约用电率”这一表述在技术界定上存在一定模糊性。目前,节约用电通常是由能源反馈技术来实现,其节能效果主要体现在将多余能量反馈至电网。从能量守恒与系统能效的角度来看,这部分回馈至电网的电能,实质上等同于被节约的用电量。为促进概念的准确理解与评估标准的统一,建议明确将“电网能量反馈”视同为“可节约用电”。
答:予以认可将“电网能量反馈”视同为“可节约用电”,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第三方特种设备委托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封面具有CMA或CNAS标识)体现节能降耗功能,否则不予认可。
14、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其他人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其他人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电梯修理),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1、本项满分6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4、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计取一个证书得分。)标书代写
说明:根据本项目性质,旧梯拆除及新梯安装,作业人员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T证上岗,****管理局也不作强制要求。根据政府监管要求,施工期间3000万以下标的额项目配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即可;招标人要求高级工程师的目的实为企业技术能力的体现,但施工作业人员已经过考核具备作业资格,并且由制造单位进行调试厂检严格****政府验收,可以在维保期间配备,因电梯在使用期间发生的故障解决能力,正是体现维保单位的技术实力,可设置维保单位配备高级工程师。
(作业项目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此证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第2.4.2.2.2项:明确使用单位需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也是在电梯使用期间“要求使用单位需配备”,电梯维保单位都不需要。
招标人应是想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管,施工单位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本项目没有总包没有监理,建议招标人的监管要“对症下药”施工期间对应的证书有安全员C证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别说明:(作业项目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取证时考试内容基本为电梯简单操作,(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取证主要是针对电梯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两者完全不一样;
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2、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其他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3、除项目负责人以外,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其他人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电梯修理),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1、本项满分6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4、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计取一个证书得分。)标书代写
答:不予修改,本项目为电梯更新项目,属于《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制的范畴。招标文件中关于人员配备的要求,严格遵循了特种设备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旨在确保安装过程的安全与质量。投标人建议中提及的“二级建造师”、“安全员B/C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的资质与人员资格要求,其法律依据、监管体系及考核内容均与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活动的专业要求有本质区别。“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是衡量一个企业技术底蕴、创新能力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能力的关键指标,其技术方案审定、重大技术问题研判、全过程质量把控均需由具备深厚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层次技术人才主导。“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A证)”是《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框架下,对安全管理责任的法定要求。确保电梯交付后,在其整个使用生命周期内,中标单位具备专业的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设置以上条件是基于项目专业技术复杂性和确保决策科学性的综合考量。故原评分细则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5、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人员配备:1、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标书代写
问: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使用退休后返聘人员,无社保证明的是否可以提供劳动合同证明
答: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可使用返聘人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社区3号楼2层
联 系 人:邹工
电 话:0551-****77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2****中心综合楼7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8334
****
2025年12月2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新海家园A、B区小区电梯更新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11-14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海家园A、B区小区电梯更新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且制造商与经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变更为:“(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且制造商与经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5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业绩证明材料:“(2)提供承诺:我公司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我方提供的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业绩合同中所有电梯均已供货安装完毕且已全部通过质监部门安全检验合格。若有异议,我公司承诺会在3个工作日内可就以下业绩信息提供(如合同、对应的发票、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意见)原件供贵方核对。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质检部门安全检验合格报告);”现变更为“(2)提供承诺:我公司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我方提供的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业绩合同中所有电梯均已供货安装完毕且已全部通过质监部门安全检验合格。若有异议,我公司承诺会在3个工作日内可就以下业绩信息提供(如合同、对应的发票、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意见)原件供贵方核对。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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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邹工
电 话:0551-****77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2****中心综合楼7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8334
****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