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部分实物资产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部分实物资产转让项目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3800万元保证金:700 万元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标的所在地区**省**市**区
项目负责人赵希武 139****3870
披露公告期 披露起始日期 披露结束日期 踏勘时间 标的踏勘联系人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025-12-032025-12-30
项目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
荆先生 0533-****833 、186****1018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部分实物资产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万元) 3800
转让底价是否含税
披露起始日期 2025-12-03
披露结束日期 2025-12-30
标的简况
其他资产
是否闲废
数量 一批
相关介绍 本项目为****拟处置部分实物资产,包括报废固定资产、废旧物资、库存周转材料等。
资产描述
以现场实物为准
标的所在地 **省**市**区公泉路大头**坡院内、转让方厂区内(火炬下、塑料分厂仓、 东仓库)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公司
批准文件名称 ****公司董事会决议(〔2025〕7-5号)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市场办理成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并在签署成交资料、交纳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资产交接协议》及《资产移交确认书》。 3、最终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产权交易市场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4、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资产清运、移交、处理、储存等工作,相关环节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及《资产交接协议》,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自《资产移交确认书》及《资产交接协议》签订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安全、消防、环保、人工、清理、运输等一切费用及安全、环保、消防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具体详见《资产交接协议》。 3)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等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4)同意确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转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5)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6)同意转让方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税法规定开具价款发票,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开具价款发票产生的全部费用、税费等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自双方签署《交易合同》、《资产移交确认书》及《资产交接协议》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与转让方完成标的清点移交。 6、本次转让标的分别存放于不同区域,具体区域在标的简况中已注明;其中,部分资产存放于厂区外部某租赁场地中,根据转让方要求,自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之日起算,资产移交当月场地租赁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资产移交次月起场地租赁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与场地持有人协商并承担,同时转让方撤出租赁场地所有看管人员、监控设施及消防器材,租赁场地物资的看管、消防环保等职能及由此引发的后续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详见《资产交接协议》。 7、意向受让方需登录**省产权交易市场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 8、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9、**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其他披露的内容
一、现场踏勘
1、本项目要求必须现场踏勘,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标的现场踏勘期,现场踏勘时要求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管理规定并提供意向受让方主体资料,意向受让方应具备再生**回收资质。考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到标的所在地现场对标的物的品种、数量、形状以及瑕疵现状等进行充分踏勘,资产移交时均以现场踏勘时实物资产现状为准。
3、现场踏勘后,意向受让方如参与受让本项目,应在项目公告期满日前完成系统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700万元人民币至交易市场指定账户,方可参与后续竞买环节。
二、标的交割要求
1、本项目以资产实际现状进行移交。
2、受让方须在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资产移交确认书》及《资产交接协议》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清运、工期、现场安全环保施工保证金合计100万元。施工及清运期间若发生违规行为,转让方从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具体详见《资产交接协议》。
3、受让方实施清运工作须符合国家及标的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及转让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损毁本次转让范围外的周围设备、环境及地下管网等生产设施、公用设施;同时,本次转让项目在转让方厂区内清运过程中不得现场切割、严禁动用明火。
4、本项目厂区内资产转让清运工期限定为十个工作日,受让方须合理规划施工周期和进度,保证项目按期完工。受让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停工,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拆除、清理、搬运、场地清理等工作。每延期一天,转让方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具体详见《资产交接协议》。
5、受让方清运过程中如涉及到行政审批等手续要求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清运,转让方积极协调配合。《资产移交确认书》、《资产交接协议》详见附件。
是否设置保留价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万元) 700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按系统提示要求交纳。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1、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省产权交易市场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转让方有权扣除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时;
(2)在竞价活动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时;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交易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产权交易服务费时;
(4)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时;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时;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时;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2、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8个周期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1-2.附件.docx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02
招标公告
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部分实物资产转让项目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