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芗**瑞京路310号 | 5,025,600.00元 | 99.27 |
采购包1(****工作人员食堂和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
| 1-1-1 | 餐饮服务 | ****工作人员食堂和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工作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备注:折扣率 80.00%。) |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 |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为一年,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实际采购总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上限,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中标人应自行建立台账,否则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负责。 | 项 |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 | 532,800.00 |
| 1-1-2 | 餐饮服务 | ****工作人员食堂和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备注:折扣率 80.00%。) |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 |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为一年,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实际采购总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上限,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中标人应自行建立台账,否则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负责。 | 项 |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 | 4,492,8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郑惠婷 |
| 评审专家: | 游淑玲 、 陈素红 、 郭文丽 、 蔡俊秀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包1采购预算金额 ****000 元人民币即为合同采购金额,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按实结算;投标时供应商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折扣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000.00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按收费标准计取,如下: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中标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0.8%计取,500万-1000万部分按中标金额的0.45%计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代理服务费以转帐、电汇、现金存款等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开户名:********公司;账号:136********01686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工作人员食堂和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5.276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主要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2、本项目成交折扣率为80.00%。
3、本次采购预算金额****000元(其中工作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666000元,在押人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000元)即为合同采购金额。****政府采购网系统无法按折扣报价,本项目投标人报价总价仅作为计算折扣和价格评审使用,不作为合同最终付款的金额,采购人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若合同期满或在合同期内实际采购总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上限,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供货期限届满)。
名称:****
地址:**市芗**石亭街道漳华路2852号
联系方式:0596-****796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杨桥中路97号皮件大楼2#楼二层
联系方式:0596-****8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话:059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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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