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改投审〔2025〕200号
肇****改革局关于**区活道镇横江产业园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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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批**区活道镇横江产业园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十八届9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为加快完善活道横江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助力优质项目落地,我局同意实施**区活道镇横江产业园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工程(一期)。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活道镇横江产业园及省道S273沿线。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1.**园区市政道路两条(C路及D路)及A路与D路衔接段,其中C路及D路采用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30千米/小时,道路宽度17米,C路长度约684米,D路长度约620米;A路及D路衔接段长度约60米,路面宽度20.5米,设计时速30千米/小时。2.省道S273 从新桥至**段,单侧新增约750盏路灯;对道路两侧进行提升改造,全长约15千米。3.****处理厂、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点衔接管道,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约1333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日处理约4900立方米/天,排污管道约1100米;4.在园区东侧山体脚下建设一条约1500米长的排洪渠,尺寸2×1米。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15132.48万元,其中:工程费12656.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55.24万元、预备费720.5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多渠道资金解决。
八、同意****中心实施代建。
九、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三、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肇****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分局、****分局、区审计局、****中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