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向我局提出****年产30万吨碳酸**材料项目综合办公楼、五号生产车间规划核验(验收)手续的申请。经核对资料和现场勘察,规划核验(验收)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的《****年产30万吨碳酸**材料项目五号生产车间及综合办公楼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绘成果报告书》(编号****),其实测情况如下:五号生产车间实际建设层数为1F,实际建筑高度为22.5米,实际建筑面积为14562.47㎡,实际占地面积为14562.47㎡。综合办公楼实际建设层数为5F,实际建筑高度为17.35米,实际建筑面积为2210.27㎡,实际占地面积为629.84㎡。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项目规划核实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购买合同),******局(金土地大厦6楼603)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
单位联系地址:******局
联系电话:0776-****105
******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