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21日 |
| 标 题: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鼎盛盛世风景项目(**县****公司) | |
| 发文字号:平自然资规划调整公示2025--005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1日 |
为充分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和**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有关的规定,现将**县****公司申请鼎盛﹒盛世风景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建设地址:**县**街道**大道地段。
二、地类(用途):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三、调整理由:**县****公司称为了适配企业发展变化、提升企业员工居住品质等需求,故申请调整鼎盛﹒盛世风景项目总平面图。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布局方面:
1.拟调整后,项目取消原南侧机动、消防车道出入口,消防出入口调整至东侧。项目相应调整绿地、机动车、非机动车等设计内容。
2.拟调整后,住宅1#建筑层数由19层调整为18层(减少了1层);建筑高度由59.99米调整为58.49米(减少了1.50米);总建筑面积由17488.06平方米调整为13893.59平方米(减少了3594.4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6839.95平方米调整为12908.31平方米(减少了3931.6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648.11平方米调整为985.28平方米(增加了337.1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937.17平方米调整为808.04平方米(减少了129.13平方米)。取消物业管理用房102.60平方米;****中心建筑面积由23.44平方米调整为21.12平方米(减少了2.32平方米);红色一家建筑面积由313.74平方米调整为332.44平方米(增加了18.70平方米);新增养老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由0.00平方米调整为326.33平方米(增加了326.33平方米)。
3.拟调整后,住宅2#建筑层数由9层调整为15层(增加了6层);建筑高度由29.30米调整为54.94米(增加了25.64米);总建筑面积由7010.20平方米调整为10338.27平方米(增加了3328.0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6302.36平方米调整为9995.75平方米(增加了3693.3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707.84平方米调整为342.52平方米(减少了365.3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707.84平方米调整为688.16平方米(减少了19.68平方米)。新增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由0.00平方米调整为105.14平方米(增加了105.14平方米)。
4.拟调整后,住宅3#建筑层数4层不变;建筑高度由17.30米调整为16.15米(减少了1.15米);总建筑面积由851.46平方米调整为1319.81平方米(增加了468.3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109.94平方米调整为1293.52平方米(增加了183.5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由0.00平方米调整为54.60平方米(增加了54.6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由217.31平方米调整为331.50平方米(增加了114.19平方米)。
5.拟调整后,地下室建筑面积由3271.77平方米调整为3395.28平方米(增加了123.51平方米)。
(二)总平指标方面
实际用地面积为6247.00平方米不变。总建筑面积由28621.49平方米调整为28946.95平方米(增加了325.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25349.72平方米调整为25551.67平方米(增加了201.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3271.77平方米调整为3395.28平方米(增加了123.51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由24252.25平方米调整为24197.59平方米(减少了54.66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由4627.72平方米调整为4777.68平方米(增加149.96平方米),其中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由1355.95平方米调整为1382.40平方米(增加了26.45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271.77平方米调整为3395.28平方米(增加了123.5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由102.60平方米调整为105.14平方米(增加了2.54平方米);****中心建筑面积由23.44平方米调整为21.12平方米(减少了2.32平方米);红色一家建筑面积由313.74平方米调整为332.44平方米(增加了18.70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由0.00平方米调整为326.33平方米(增加了326.33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由1862.32平方米调整为1827.70平方米(减少了34.62平方米)。绿地面积由1563.53平方米调整为1590.01平方米(增加了26.48平方米)。容积率由3.88调整为3.87(减少了0.01)。建筑密度由29.81%调整为29.26%(减少了0.55%)。绿地率由25.03%调整为25.45%(增加了0.42%)。住宅总户数有67户调整至66户(减少了1户)。住宅总人口数有235人调整至231人(减少了4人)。机动车停车位由101个调整至99个(减少了2个),其中地上机动车停车位由13个调整至9个(减少了4个),架空层机动车停车位由9个调整至12个(增加了3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由79个调整至78个(减少了1个)。充电桩机动车停车位由22个调整至21个(减少了1个),其中地上充电桩机动车停车位由13个调整至9个(减少了4个),架空层充电桩机动车停车位由9个调整至12个(增加了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34个调整到140个(增加了6个),其中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134个调整到140个(增加了6个)。地上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位28个不变。
调整前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总平面图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公示栏;
(二)“鼎盛﹒盛世风景”项目现场公示栏;
****政府网站
(http://www.****.cn/zfxxgk/fdzdgknr/jbxx/ghjh/)
规划总平面图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2日)内反映至****六楼规划股(联系电话:0775-****500,邮寄地址:****规划股,邮编:53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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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