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局计划开展**县海域海岛监管工作(2026年),拟委托技术单位对**县已批项目用海、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自然岸线进行监管,并协助****开展疑点疑区整改工作。现公开征询服务费,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测算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海域海岛监管工作(2026年)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用海监管
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640号)的相关要求,对**县辖区内已审批用海项目(除国管项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海活动的范围、方式、用途、竣工验收(竣工监督检查)、生态保护、用海期限等是否符合批复要求,实施全过程监管。每季度开展1次监管,全年不少于4次。
(二)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监管
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监管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507号)的相关要求,对**县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季度监管,包括生态修复计划、拆除计划和查处等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开展1次监管,全年不少于4次。
1.对未批已填且已在自然**部备案的图斑,主要依据自然**部备案审查意见和备案复函要求,对生态修复、拆除、查处、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监管。
2.对已批未填清单内允许继续填海的项目,进行生态评估监管,并对项目用海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海洋水文气象、海水水质、沉积物质量和海洋生态等成果开展生态修复监管。
(三)自然岸线监管
对**县清单内的大陆自然岸线开展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违法占用、破坏自然岸线的行为。每季度对清单内全部自然岸段开展全覆盖监测,及时发现并上报相关情况。
(四)协助开展疑点疑区整改
1.开展**县海域疑点疑区遥感监测,形成“早发现、早预警、早制止”的监控机制。对需整改的海域使用疑点疑区,协助开展技术辅助工作,形成“早整改、早恢复、早排除”的辅助整改机制,避免出现整改“回头看”及二次通报风险。
2.每月对**县所属海域和岸线开发利用情况、疑点疑区多发区域、生态修复工程区域等开展定期巡查,结合最新遥感影像进行分析判定,重点关注新增围填海和岸线变化情况,并将巡查结果及时反馈至****,以形成“早发现、早预警、早制止”的监控机制。
3.对**县426个海岛开展监管。对无人机可覆盖的海岛,每季度开展1次无人机现场巡查;对无人机无法覆盖的海岛,每季度开展1次卫星影像巡查。巡查结果应与无居民海岛地名普查资料或其他核查成果进行比对,重点关注海岛的自然形态、岸线、植被、开发利用、炸礁取石等情况,并作出定性判断。
三、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实行包干价。技术单位需自行配备内外业工作所需的一切必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人工成本、食宿费用、交通费、税费、租船费及陆、海交通工具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包干价内,我局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完成前两个季度工作并提交成果报告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全部工作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0%服务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须包含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
四、询价材料提交要求
1.向单位需提交征询反馈函(加盖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请将上述材料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12月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海域海岛股。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593-****533
通讯地址:**县松城街道**路135号
特别声明:本次公开征询仅为服务费测算参考,不构成采购行为,报价结果将作为我局后续开展服务采购的参考依据。
附件:征询反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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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