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厦门联通航空B787客舱互联网流量直接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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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2025****联通航空B787客舱互联网流量直接采购项目进行直接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的客舱互联网服务技术能力,为厦航12架B787机型提供客舱互联网流量服务。用于满足用户在飞机舱内通过使用支持WIFI并带有飞行模式功能的移动电话、电脑、PAD等设备进行互联网接入的需求。为安装了松下航空GCS机载终端、执飞国际航线及国内航线的**机队提供航空机载通信服务,用于**航空机上乘客的互联网接入,以及**航空面向乘客及机组的专网接入应用。
1.2采购内容:见下表
产品名称 预估使用数量 服务期限
客舱互联网流量采购服务 ****0000MB 三年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4交付地点:甲方要求的指定场所。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推荐谈判供应商名称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规定的相关备案证明文件。
2.1.2应答人须能够提供与所应答标的物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1.3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处****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5)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提供的报价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
(6)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在与****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7)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应答人或其人员、采购****机关****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采购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应答人或其人****公司****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公司****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8)因应答人原因,根据采****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项目的;
(9)应答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的,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
① 通过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联通干部员工违反党纪国法企规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 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③ ****联通各级领导人员,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社会渠道代理业务除外)相关业务的;
④ ****联通各级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3年内,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限定的范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
⑤ 严重违法违规,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合格,导致严重质量事故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
⑥ 其他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相关情形。
在采购/招标过程中,****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中国联通有权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中国联通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如被列入黑名单,中国联通****联通的禁入范围内提供产品或服务,并视供应商不当行为根据行为情节对供应商设定1年、3年、5年的禁入期限。
(10)应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信用中国各级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的。
2.2供应商名称:****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
本项目属于非依法必招项目,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根据《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四)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政企客户要求需提供政企客户的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需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他情形需提供需求部门组织的相关论证纪要及内部审批文件”的规定。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公司、****、****(****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更名为****)签订的《B787客舱互联网采购协议》合同条款“甲方购买乙方航空机载通信业务服务以满足机上上网需求,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航空机载通信业务服务并由丙方具体负责航空机载通信业务的项目实施、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及“2.2各方确认由乙方作为卫星航空机载通信服务提供商,并由丙方作为卫星航空机载通信服务实施方,为所服务的**机队及乘客提供相关通信服务”。确认****满足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适用范围。因此,****是2025****联通航空B787客舱互联网流量直接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实施的唯一供应商。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直接采****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上发布。
5.公示时间:
自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5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路69号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受理电话:176****8523
异议受理邮箱:****@163.com
2025年12月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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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厦门联通航空B787客舱互联网流量直接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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