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县路口镇湖塘村**厂房车间项目已由莲发改农经字【2025】9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衔接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规模
2.1工程名称:**县路口镇湖塘村**厂房车间项目
2.2工程地点:**县路口镇湖塘村岭仔上
2.3 项目规模:**一栋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的三层厂房,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本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
2.5 本次招标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 12 月 3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10 日(**时间,下同)在**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113.****.220:9000/)下载获取相关资料。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确认加急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2 月 11 日13 时 00 分,提交地点:萍****开发区投发大厦A座6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5.2贵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5 年12 月 10 日 24时 00 分前网上确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变更、答疑在在**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公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员会
联系电话:189****721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88****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