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维计划-鸣春谷**地质灾害点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麓景路7号老干大厦东5楼58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12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鸣春谷**地质灾害点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7,561.72元
最高限价(如有):737,561.72元
采购需求:
(一)标的名称:城维计划-鸣春谷**地质灾害点整治项目
(二)标的数量:1项
(三)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开展城维计划-鸣春谷**地质灾害点整治项目治理工程,包括边坡人工清坡、设置主动防护网、危岩体加固等工作,达到治理**地质灾害点,提升公园设施整体水平。
2.工期:30个日历天。
3.本项目不分包组,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承诺函)
(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响应承诺函)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本项目****统计局关于印发(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对应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九)供****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十)供应****管理部****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且须同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 年 12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14:00:00至 18:0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1:线上获取供应商将相关报名登记信息资料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发至邮箱:****@163.com审核(工作日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方式2:供应商将相关报名登记信息资料打印签字盖章前往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地点:**市**区麓景路7号老干大厦东5楼5802。
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注:凡有意向参与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均需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附件1)(上述资料须加盖公章)进行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麓景路7号老干大厦东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12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00秒(**时间)
地点:**市**区麓景路7号老干大厦东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政策:
(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二)《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 《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山山顶公园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20-****2888-8314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北982号1115房
联系方式:180****1514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180****1514(跟进人员)(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163.com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