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智恒集成房屋有限公司新增喷涂生产线

审批
河北-沧州-献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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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02

项目名称 ****新增喷涂生产线
建设地点 ****经济开发区****公司院内5号车间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5212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祁雪玲
联系人 祁雪玲 联系电话 180****3376
项目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2-02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我公司新增两条喷涂固化生产线,利用现有车间进行建设,固化工序采用液化石油气加热,液化石油气年使用量为7400m3/a、塑粉使用量为5吨,厂区设50kg 液化石油气罐3个,****液化气站提供。本项目液化石油气用量为7400m3/a。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第33类金属制品业系数手册—液化石油气工业炉窑基准烟气量为33.4Nm3/m3 原料,烟气量为24.716*10*4次方计算,废气计算过程:二氧化硫:为200mg/m3×24.716×(10的4次方)m3/a×(10的-9次方)=0.05t/a、氮氧化物为300mg/m3×24.716×(10的4次方)m3/a×(10的-9次方)=0.075t/a;二氧化硫为0.05t/a;氮氧化物0.075t/a。喷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滤芯除尘除尘器处理后经两根排气筒(现有)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喷涂工序共用两根排气筒排放,其他建设内容不发生变化。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喷涂工序采取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固化工序采取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承诺:**** 祁雪玲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祁雪玲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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