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停车场**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招标对象 |
招标期限 |
最低限价(元/年) |
| 1 |
****停车场**管理 |
位于**市鄞****停车场、****停车场。 |
总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可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行情况或政策变动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314478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依法获取:
招标文件通过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依法获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者的质疑。
五、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自2025年12月02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17时止。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发售期限内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形式、售价及购买地点、联系电话:
1、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方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接受线上报名,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报名时将投标报名函及营业执照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乐露蓉,联系电话:0574-****4620,邮箱:****@qq.com。
3、获取采购文件时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分行
银行账号:388****29425
未按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6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5年12月11日17: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
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分行
银行账号:388****29425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于2025年12月12日0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国贸10楼开标室,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12月12日09:30时在**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国贸10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标书代写
十、公告发布网站:
**政府采购网(http://www.****.cn/)、****网站(http://www.****.net/cn/index.htm)。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68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朱张杰、乐露蓉
联系电话:0574-****4620
传真:/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国贸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