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围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国顺
联系电话:182****7370
环评单位:**常****公司
邮箱:****@gq.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