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均安镇环山路边坡治理工程(南浦村葫芦**南侧边坡)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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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2-124********266776A-****1121-0000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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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安镇环山路边坡治理工程(南浦村葫芦**南侧边坡)施工
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均安镇环山路边坡治理工程(南浦村葫芦**南侧边坡)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2月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问题1:招标文件中关于职称证书的说明中,技术职称的专业包括:(1)“岩土工程相关专业”是指:与岩土工程相关的专业,包括:岩土工程、岩土、岩土勘察等同义专业。 (2)“水工环地质专业”是指:与水工环地质相关的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或水工环地质等同义专业。 上述专业以职称证书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关于职称证书的相关说明:(1)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保障部令第 40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所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颁发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2)如职称证书由经人社部门核****委员会或机构颁发的,须提供该颁发机构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材料;请问:如果相关人员职称证书是人社部门颁发的,那是不是不需要提供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材料
回答:是,职称证书为人社部门颁发的,则不需提供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材料。
问题2:招文中关于职称发证部门只认可人社部门。而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厅,******厅评审及发证。且在人社职称网站可查询。因此望业主单位合理设定职称发证部门要求。
回答:如职称证书非人社部门颁发的,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该颁发机构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等均无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均安镇**路 8 号 |
地址:******村委会萃智路1****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
| 联系人:蔡先生 |
联系人:何先生、梁先生 |
| 联系方式:0757-****7877 |
联系方式:0757-****3232 |
| 2025年12月2日 |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