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淄博-高青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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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5年11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0300MB285590XA/2025-****13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28 发布机构: ****
2025年11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886,****856

电子邮箱:zbshbjxzxkk@zb.****.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公司10万吨/年甘油法环氧氯丙烷节能技改项目

**市**化工产业园****公司现有厂区内

****公司

**海****公司

项目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现有环氧氯丙烷装置进行技术改造,拆除原二氯丙醇工序3条氯醇化反应系统(12台氯醇化反应器),**1条甘油法反应系统(3台甘油法反应器)、1台粗二氯丙醇解析塔;拆除原20m3粗二氯丙醇罐、共沸液罐各1台,**1台50m3粗二氯丙醇罐;拆除原环化工序3台环化预反应器,**1台超重力环化反应器、1台环化液缓冲罐;对原石灰乳配制系统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技改后环氧氯丙烷装置产能不变,仍为年产10万t环氧氯丙烷、5万t/a二水氯化钙、40%液体氯化钙11.45万t/a。

(一)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氯化钙回收工序多效蒸发污凝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废气处理碱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氯化钙回收工序污凝水部分回用于石灰乳配置,部分进****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石灰乳配置;废气碱喷淋废水、地面冲洗水进****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石灰乳配置;循环冷却排污水依托厂区循环排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厂****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企业其它项目废水一并通过现有排水口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厂区外排口挥发酚及可吸附有机卤化物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关要求,其他因子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及****公司协议要求。

(二)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源主要为生石灰仓顶粉尘、石灰乳配置过程粉尘、环化塔不凝气、产品精制不凝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装卸车废气和储罐废气、二氯丙醇脱水塔不凝气、二氯丙醇精馏塔不凝气、环化液压滤废气、环化液pH调节池废气、钙液池废气、二水氯化钙干燥废气等。其中生石灰仓顶、石灰乳配置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 26m 高排气筒(DA021)排放;环化塔不凝气、产品精制不凝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装卸车废气、环氧氯丙烷储罐废气及装置区中间罐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DA017)排放;二氯丙醇脱水塔蒸馏不凝气经甘油吸收塔吸收后与二氯丙醇精馏塔不凝气、环化液压滤废气、环化液pH调节池废气、钙液池废气一起经水洗+碱洗+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27)排放;二水氯化钙干燥废气经旋风+一级钙液喷淋+一级水喷淋+湿式电除尘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DA053)。VOCs、环氧氯丙烷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相关要求,HCl、氟化物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相关要求;SO2、NOx、颗粒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氨、硫化氢、臭气须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相关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装置区设备动静密封点无组织挥发、储罐大小呼吸、二水氯化钙产品包装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HCl、VOCs、颗粒物等。厂界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限值要求,HCl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 减量化、**化、无害化 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脱氟剂、二氯丙醇精馏塔重组分、脱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氯化钙工序滤渣须合规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废须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转移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 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规范完善厂区的三级防控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受影响区域内人员应急疏散方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配备足够的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确保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建立项目与区域的环境风险监控预警体系,与园区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七)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八)应当对施工期、运营期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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