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依据及目的
根据《****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县生态绿化、公园建设类前期服务未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以下简称“采购人”)现以公开遴选方式择优选取具备相应资质、技术能力及项目经验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本公告所列16个项目的前期施工方案编制或初步设计服务,保障项目科学落地实施,推动**县生态环境提升与公共空间优化。本次遴选实行单个项目单独报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项目清单
1.****县“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
2.狮泉**山生态修复巩固提升工程
3.狮泉**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期)
4.国道219沿线昆莎机场至中交一公局段绿化提升项目
5.环城路防风林提升项目
6.317国道两侧防风林体系建设项目(加木村至水泥厂段)
7.孔繁森纪念公园项目
8.先遣连纪念公园项目
9.燕尾山环湖公园
10.**县狮泉河物流园口袋公园项目
11.烈士陵园及入口绿化提升
12.法治公园绿化提升项目
13.**县狮泉**袋公园提升项目
14.****政府周边绿化提升项目
15.**县庭院绿化六进工程(采购方案)
16.狮泉河**原有绿化养护管护项目(采购方案)
三、资质条件
(1)初步设计: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2)施工方案编制:近2年需具有至少2项同类项目(生态绿化、公园建设类)施工方案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明确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近3年主持过至少1项同类项目服务(需提供业绩证明及个人资质证书);
(4)信用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提交前任意时间的查询截图);标书代写
(5)服务周期:单个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前期施工方案编制并通过评审,7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评审备案(具体以单个项目要求为准);
(6)服务地点:****县(服务成果需充分考虑高原、严寒特殊环境,包含针对性施工技术方案);
(7)预算金额:单个项目报价以财政部门批复金额为基准。
四、报名及响应
(1)服务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时间);需前往****103室现场领取,领取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18时30分(**时间),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提交地点为****103室;文件需包含纸质版(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逐页加盖公章,整体密封并标注“(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及电子版(1份,光盘存储,与纸质版内容一致);标书代写
(3)关键说明:本次遴选实行单个项目单独报名;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了解情况,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参与遴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财政局****发改委****公司人员。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103室
联系人:丁兵
联系电话:182****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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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