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集团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报价比选公告
| 招 标 人 |
名称(盖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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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市康和路1288号光伏科创园1号楼171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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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马女士 |
联 系 电 话 |
0573-****5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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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 项目 内容 |
工程名称 |
****中心城市品质提升项目-****中心景观品质提升工程(一期)结算复核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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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情况 |
****中心城市品质提升项目-****中心景观品质提升工程(一期)初审单位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征求意见稿金额约63084.7746万元,其中**费约59080.4037万元。本次招标固定总价,结算不调整。 附件1:投标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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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地点 |
**高新区中**路沿线及洪兴西路沿线核心建成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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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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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自 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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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规模结构 |
总投资(万元) |
报价上限价 |
9.0525万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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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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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招标 要求 |
比选方式 |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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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单位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相应服务能力,且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项目审定**费1.6亿元及以上的结算审核业绩。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结算审核报告正文部分复印件及审定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为准。 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预算审核单位、概算审核单位、结算审核单位及以上各单位的相关关联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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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资质要求 |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时间 5 年及以上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组成员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且注册在投标单位)不少于5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须包含土木建筑、安装专业(一人计一个专业),其中: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有效期内的原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1人、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有效期内的原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1人。投标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或电子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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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 期 要 求 |
按照业主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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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要求 |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包括:①投标函(按附件1格式填写,明确工期、质量目标、报价、项目负责人等主要实质性响应条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④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书复印件、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⑦投标人认为需要的文件,并加盖公章。以上内容装订成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中标后中标单位需提供1份跟纸质文件一致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及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等字样。投标人根据上述工程内容进行报价,现场自行踏勘,工程量自行核实,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总价形式;中标原则为合理低价中标,即最接近平均价,且低于平均价的中标;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委员会表决认定报价文件雷同,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等行为的;报价文件存在涂改或行间插字等修改处没有授权代表签字证明或加盖公章的,有以上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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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 价 地 点 |
**市康和路1288号光伏科创园1号楼171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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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时间 |
至2025年12月5日16:30时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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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 布 日 期 |
2025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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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资料受理时间: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30时(法定假日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