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仲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兰县龙华高科技产业园6号厂房改造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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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高科技产业园6号厂房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①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
②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业主及合同约定的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8%。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2%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③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签订合同后承包方提交合格的30%预付款申请材料和等额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每月25日前申请当月工程进度款(其中首次请进度款额必须大于中标合同金额30%,并一次性回扣预付款);工程完工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依照财政资金拨付到位情况给予乙方进行工程结算(结算审核前按不高于合同金额进行结算),结算扣留合同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转到单位往来账户。一年后再次组织验收,如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按程序把质量保证金拨付给乙方(无息)。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本次更正内容均做更正、其余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陵园街65号

联系方式:0778-****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庆远镇霞客路137号

联系方式:192****5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192****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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