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车辆段2026年大修轴承(353130B)委外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集团****车辆段2026年大修轴承(353130B)委外修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最高限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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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价(不含税)元 |
金额(不含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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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车轴承(大修) |
353130B |
套 |
3700 |
805.31 |
****647.00 |
|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需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遇增值税税率调整,税率按国家政策执行)。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轴承大修”项目《铁路车辆零部件维修资质审查(审核、复审)通知书》****中心、铁科院发放的有效期内的“轴承大修”****铁路局集团公司、铁科院、铁路车辆设计制造企业发放的有效期内的“轴承大修”项目《铁路车辆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
3.3.投标人必须是“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用户登录状态必须为复核通过。新用户按照“国铁采购平台”《用户注册及说明》进行注册)。
3.4.投标书所涉及各签章(姓名、各类公章)必须齐全,姓名必须签名,不可盖章,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
3.5.投标人必须具备货车轴承大修相关管理、加修能力及相应工装设备,并能够提供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3.6.对于采取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及低于成本价的恶意竞价行为将按废标处理。
3.7.报价人应以不含税到站价作为本项目所有标的物的最终报价。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投标人须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银行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3.10.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10.1 ****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2****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10.4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10.5投标人因存在不****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10.6****铁路局、****公司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3.11.其它投标人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7日18时00分(**时间)前以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获取标书。
4.2投标人均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于2025年12月7日18时00分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电子版、标书费回执单扫描电子版发送至****@163.com,逾期发送、未发送指定邮箱或者未按照要求发送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或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4.4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内容
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必须分开交纳。标书费、保证金、招标代理服****银行账户汇入****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6********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32414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9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省**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形式函告****。
本项目定于2025年12月19日 09 时 00 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省**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cn/)。上述各项时间及开标地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招标人:中国铁路****
地址:******车辆段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93****347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系人:薛工
电话:0931-****017
电子邮件:****@163.com
市电:0931-****168 路电:071-26168
9.1 ****异议受理:
徐工 电话:0931-****760 邮箱:****@163.com
9.2 ****异议受理须知:
9.2.1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2.2 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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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