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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市范坑乡范坑至梧林岔段主干道沿线设施及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范政函〔2025〕64号)及相关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范坑乡范坑至梧林岔段主干道沿线设施及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范坑至梧林岔段主干道沿线增设路灯及数字监控设备,亮化提升入口标志及牌坊,对沿线绿化进行提升;改造提升健身场地,并增设运动健身设施;现状篮球****广场,并改造挡墙立面、建筑立面、厕所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297.88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五、建设地点:**市范坑乡。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