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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新院区宣传氛围营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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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125.00 | 1(批) | ¥239,125.00 |
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制作方案,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启动制作。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制作安装调试完毕交予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费用、制作费用、搭建费用、人工费、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税金等相关费用和检验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使用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增加费用。
本项目无预付款,活动结束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将服务费增值税发票提交采购人,采购人确认发票无误后,启动付款流程申请一次性支付,具体到账时间以财政转账时间为准。
**市**坡区杨家坪(采购人指定地点)。
1、验收组织单位:****。
2、验收标准:经确认的设计方案、实施方案、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协议(合同)等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作为验收标准。
3、采购人相关人员现场进行项目验收。如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耽误活动进度或造成影响,相关后果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年。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1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
2.质量保证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一)供应商逾期完成制作安装、逾期提交优化设计方案或验收资料等文件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需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重新采购的差价及实际损失。
(二)物料或服务不符合本文件约定标准的,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无偿返工或更换,同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返工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需赔偿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及全部损失。
(三)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响应或维修的,每逾期1小时,按500元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4小时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违反采购人现场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干扰诊疗秩序、未清理施工垃圾、擅自扩大施工范围的,每次支付500元违约金;累计3次以上或造成严重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暂停其施工,直至解除合同。
(五)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六)供应商违约的,应承担采购人维权产生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担保费等。
(一)双方因本项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