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梦****工作室)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90天 | 公示时间 | 2025-12-02 18:49 至 2026-03-02 18:49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1850.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第二类用地中的文化设施用地(A2) | 地块详细地址 | **县梦笔大道南侧梦笔山下 | |||
| 经度 | 118.517056 | 纬度 | 27.929641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7-15 至 2025-10-2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肖玉俊 | 单位联系电话 | 188****1392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林勇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0****4421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陈洪斌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9****2152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梦笔大道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县梦****工作室)地块**县梦笔大道南侧梦笔山下,地块北至**县艺术创意产业园项目用地,南至马莲西路,西至**县艺术创意产业园项目用地,**农用地,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517056°、北纬27.929641°,占地面积为11850m2。经调查本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和居民住宅,于2019年进行平整,2021****工作室,目前已建设完成。 ******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浦自然资地字第350********0007号(南浦))可知,本地块规划为第二类用地中的文化设施用地(A2),****工作室的建设,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属于补充调查。 受****委托,****于2025年7月对**县梦****工作室)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识别)。调查的主要成果如下: (1)地块历史上没有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运营; (2)地块内无工业化水电气供应及排水管网,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3)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残留化学品等迹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4)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污灌,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 (5)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调查地块周边对于本地块无污染风险; (7)地块内土壤表层样砷、镉、铜、铅、汞、镍现场快速检测数据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限值,总铬快速检测结果未超过**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DB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区域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的环境调查活动可结束。该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设施用地(A2)规划用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