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马跃乡贝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2-02 18:59 至 2025-12-17 18:59 | |||
| 行政区划 | **自治区-**地区-**县 | 地块面积(m2) | 10506.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县马跃乡贝嘎村人居环境整治目 | 地块详细地址 | **自治区**市**县****委员会附近 | |||
| 经度 | 88.413749 | 纬度 | 31.808482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3-03 至 2025-03-14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曾紫嫣 | 单位联系电话 | 178****0577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曾紫嫣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8****0577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李长鹤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1****918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自治区**市**县甲仁中路与吉江路交叉****人民政府大院附近) | |||||
| 报告主要结论 | (1)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市**县马跃乡贝嘎村,该项目用地面积1.0506公顷,为****建设的**县马跃乡贝嘎村居民房及****基地,0702)。 (2)经调查得知,调查地块原为原地类主要为天然牧草地(0401)、农村道路(1006)、裸土地(1206)以及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5H1),不涉及工业企业。 (3)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无工矿企业和规模化养殖企业,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活动,现场调查未发现遗留的工业企业、养殖场和各类槽罐;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无工业固废填埋活动,调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污水农用灌溉,未发生过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件。因此,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4)根据人员访谈结果及现场调查,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调查地块边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居民区、政府机构、医院、学校等,根据地块周边污染影响识别,项目周边污染源对本地块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5)**县马跃乡贝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业主单****草原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并取得批复(林资许准(藏)2025)103号):同意**县马跃乡贝村人居环境整治项****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详见附件1(林资准许(藏)〔2025〕103号)。 综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自治区大气、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函》(藏气水土办〔2022〕1号)的要求开展。经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得出如下结论: 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满足居****基地(0702)的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活动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