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学地块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12-02 19:08 至 2025-12-17 19:08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68880.39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教育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县东皇街道关坪村 | |||
| 经度 | 106.201296 | 纬度 | 28.298824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8-19 至 2025-11-3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陈晓红 | 单位联系电话 | 137****7812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邓露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7****3548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袁小飞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6****1866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杉王街道习部西路 | |||||
| 报告主要结论 | 一、****中学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省**市**县东皇街道关坪村,处于**县岷山路与乌**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用地面积为68880.39m2,中心坐标:东经106.201296°,北纬28.298824°。该****县东皇镇关坪村黄坪组,南至习****社区,西至岷山路,北至乌**路。 二、该地块用途性质由耕地、林地和村庄变更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规定的教育科研用地(A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的“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4教育用地-080403中小学用地”,该性质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开展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01)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状况调查。 三、从地块内部及周边地块历史卫星图片分析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作为旱地及村庄用地使用周边 1km 范围内主要以林地、居住用地、农用地、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为主。 调查地块内部历史上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可能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的认为活动发生地下水的人为活动发生;现场踏勘过程未发现地块内部有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油品的贮存或地下输送管道、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也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存在被污染的迹象或痕迹;调查范围内有中国****公司贵****公司官洞加油站、****公司****加油站)、****医院、****处理厂、****公司(停产)等污染企业,上述企业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无环境污染事件。现状均不会造成对该地块用地建设产生影响的环境风险因素。从总的来看,调查地块内部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可能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的人为活动发生;周边区域地块历史上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可能影响土壤和地下水的人为活动发生。 四、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或图表、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本次调查地块目前未开工建设完成,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内未发现地下水出露点,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周边1km范围主要以居住区、行政办公区为主。主要分布在地块四周,生活垃圾按户收集、村集中、街道办转运、县处理的方式进行妥善处置,未发现垃圾堆积的情况出现。周边相邻地块主****处理厂、****加油站****加油站)、****加油站、****医院、马临煤矿、****公司等企业。经调查分析以上企业的相关环保设施较为完善,企业存续期间未曾出现过环境污染事件。根据调查地块区域水文地质图分析,区域地下水流向自北向南。上游方向(北侧****处理厂、酒厂、****医院均配备了完善的防渗措施,能有效阻隔污染物迁移,故其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同时,位于下游方****煤矿,因其位置不会受到本地块污染影响,且其自身污染物在天然流场下不会向上游运移,故对本地块影响较小。综上所述以上企业基本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无影响。地块可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学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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