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公司****通信段**市西五路一号综合楼改造通信设备购置(二) | 项目编号 | **** |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
| 采 购 明 细 | 包件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 量 | 邀请供应商 | ||
| 1 | 电视电话 会议终端 | ZXV10XT802 | 套 | 2 | **** | |||
| 会议摄像机 | ZXV10V412 | 台 | 2 | |||||
| 原 因 说 明 | 因本次采购的电视电话会议终端2套、会议摄像机2****公司既有会议系统,为保证采购的电视电话会议终端设备与既有设备统型配套正常运用。依据****公司投标复函,****公司委托****作为其授权代理商参与**市西五路一号综合楼改造通信设备购置(二)投标工作。经相关部门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本次采购拟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 |||||||
公示期: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5日17时30分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 异议请求及主张;(4)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29-****4241、029-****4247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
****联系电话029-****2583
****监督电话029-****2728
纪检监督电话:029-****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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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