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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发改基字〔2025〕155号
****改革局
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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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关于给予**县宁干乡剑**文旅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加强绿化、美化工作等公共设施,营造整洁、美观、宜居的乡村环境,提升村民生活品质。改造升级集体闲置资产,让闲置资产焕发新生机,实现保值增值,提高乡村**利用效率,原则同意建设**县宁干乡剑**文旅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宁干乡剑**文旅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县宁干乡永乐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坡谷屯屯内安装太阳能路灯7套、屯内土地平整382平方米;永乐小学提升改造、给排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为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国人寿重点帮扶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改革局
2025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