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局部调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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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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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5-12-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局部调整)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2

《****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局部调整)》(送审稿)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5.1.1)《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件)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等相关规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局部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述

1.规划名称

规划名称为:****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局部调整)

2.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背景

****开发区成立于1999年,2006 ****政府****经济开发区,批准规划面积为2平方公里,****园区到省级平台的跨越。2018年10月,****政府以晋政函〔2018〕134号函出****经济开发区扩区的批复。2022年,****管委会****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开发区总规划范围为19.87平方公里,由“一区三园”组成,分别为**产业园(16.49平方公里)、文旅产业园(2.07平方公里)、食品工业园(1.31平方公里);规划主导产业为食品级农产品加工、新材料和装备制造。

随着宏观****开发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原总体规划中**产业园的部分板块定位与当前要素禀赋、市场需求及产业发展实际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错位,亟须通过局部调整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产业生态。********开发区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将**产业园中的文化旅游板块和科技产业板块进行修编,将“文化旅游板块”调整为“农牧业旅游综合应用板块”,将“科技产业板块”调整为“产业融合创新示范板块”,并委托****编制了《****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局部调整)》。

本次规划****开发区总体空间结构与三大主导产业不变的前提下,基于招商引资实际困难与产业转型机遇所做出的务实修正。****开发区将进一步理顺用地功能与产业发展的关系,不仅有利于存量资产的盘活与重大项目的落地,****开发区在**都市圈中的产业承载力与抗风险能力。

3.规划范围:

****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北部、中部区域,总面积 3.47 平方公里,涉及**产业园文化旅游板块和科技产业板块,其中:

文化旅游板块面积 2.21 平方公里,范围东、西、北以开发区边界为界,南以现状村庄道路为界。

科技产业板块面积 1.26 平方公里,范围东以聚源路为界,南以**街为界,西至启迪信科技产业园西边界,****开发区边界。

4.规划期限:

****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其中近期至 2030年,远期至 2035 年。

5.产业体系:

三大主导产业不做调整,分别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两大配套产业由现代物流产业、文化旅游服务业调整为现代物流产业和农牧业旅游综合应用产业。

二、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次规划实施后,规划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不大。考虑到“农牧业旅游”的功能定位,评价要求在养殖及屠宰区避开主导下风向进行布局,与旅游观光区及村庄敏感点之间设置高大乔木绿化隔离带,认真落实上述环保措施后,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能够实现产业发展与旅游环境的共存。

2.地表水环境影响

屠宰废水、肉类深加工废水具有高COD、高氨氮、高油脂的“三高”特性,若预处理****处理厂生化系统。评价要求企业内部必须建设隔油、气浮及生化预处理设施,确保出水水质满足****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在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和“源头预处理”的前提下,规划实施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直接污染负荷,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

通过构建“源头减量+分区防控+应急响应”的防治体系可有效控制地下水的影响风险;评价要求将牛粪暂存棚、病死牛冷库、危废暂存间和污水处理设施划定为重点防渗区,进行严格防渗;通过实施干清粪工艺减少液态污染物产生量,并设置地下水监控井网进行长期跟踪。在确保防渗层完整且无事故泄漏的情况下,污染物垂直入渗量极低,规划实施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是可控的。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固废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养殖****肥厂进行好氧发酵,转化为农业**,实现种养循环;病****处理中心进行安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则严格按照危废管理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转运处置。在建立完善的固废收集转运体系,特别是确保粪便不露天堆存、不随意流失的前提下,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声环境影响分析

工业企业生产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叠加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针对肉牛叫声及交通噪声可能对“农牧业旅游”造成的干扰,规划通过优化布局,将高噪产业区与旅游休闲区、居民点等敏感目标进行空间分离,并限制大型运输车辆在夜间及旅游高峰时段通行。在采取上述综合降噪及管理措施后,规划区声环境质量能够维持在相应功能区标准范围内,不会产生明显的噪声扰民现象。

三、环境影响及减缓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减缓对策措施

(1)提高准入门槛。

明确入区产业环境准入要求,要求清洁水平较高的企业入驻,****园区发展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有针对性地限制清洁水平低、技术装备不先进、不能实现总量置换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入区。

(2****园区布局方面,应合理调整企业布局。

优化布局与防护距离:****养殖场、屠宰车间与旅游功能区、周边村庄(东沙堡村)等敏感点的卫生防护距离。养殖屠宰区应布局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养殖区内粪污处置和育肥牛舍尽量靠北布置,避免异味影响旅游景观区及近距离村庄。

生物安全隔离: 旅游观光通道与养殖生产区应物理隔离,避免游客携带病菌传入,或人畜共患病传播。

景观化处理: 养殖场、屠宰厂的外立面及周边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弱化工业和养殖痕迹,使其与旅游风貌相协调。

(3)加强污染治理水平,保证达标排放。

入园企业严格按照具体项目的环评要求设置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污染物处理后达标排放。

A.对于养殖及屠宰企业,评价提出如下要求:

源头控制: 推广添加微生物制剂饲料,降低排泄物臭气浓度。

过程封闭: 屠宰车间(特别是待宰间、内脏处理间)、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污泥间)必须实施全封闭设计,并保持负压运行。

末端治理: 收集的恶臭气体需采用生物除臭、化学喷淋或活性炭吸附等组合工艺处理,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B.对于装备制造企业,评价提出如下要求:

涂装废气治理:对于装备制造中的喷漆/涂装工序,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溶剂涂料,强制推**性漆、粉末涂料等低VOCs原辅材料。产生的有机废气需配备高效治理设施(如“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焊接与打磨废气:焊接工位需固定,打磨工序必须在封闭车间进行,并配备布袋除尘器。

清洁能源替代: 开发区内工业炉窑、锅炉原则上使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严禁**燃煤设施。

(4)严格环境管理。

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依法对企业环保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对落户产业园的企业进行“三同时”监督。对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企业安装空气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对治理设施进行有效监控。

(5)无组织排放管控

养殖场采取干法清粪工艺,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的产生和排放,降低废水的污染负荷;改进畜禽粪污存储及处理设施装备,建议采用粪污密闭处理、气体收集利用或处理等技术。加强牛舍清粪频率(日产日清),加强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和污水的收集、贮存和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严禁露天堆放粪便。

****处理站有恶臭产生的处理单元(隔油沉淀池、气浮池、调节池、厌氧生物处理、污泥贮存、污泥脱水)应设计为密闭式,并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集中收集处理,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养殖区、屠宰区和工业区必须建设独立的雨水和污水管网。特别注意养殖区的雨水沟与污水沟必须严格物理隔离,防止初期雨水夹带粪便直接外排。

屠宰和肉类加工废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企业内部必须建设预处理设施(隔油及气浮、去除悬浮物),降低COD、氨氮和动植物油浓度,****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方可排入;定期对废水总排放口水质开展自行监测,鼓励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保持与环保部门联网,相关检测****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3.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对于可能发生泄漏从而影响地下水的环节,评价本着保护地下水的原则,从污染控制措施上提出严格要求,根据各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建立“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三级防渗体系。针对牛粪暂存棚、病死牛冷库、危废暂存间和污水处理设施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在农牧业旅游板块下游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井,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并建立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屠宰企业必须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一旦发生污水管道破裂或设备泄漏,废水必须第一时间导入事故池,严禁漫流渗入地下。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减缓对策措施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中心,将牛粪进行好氧堆肥发酵,生产有机肥,构建“饲草种植-肉牛养殖-粪便还田”的循环经济链条;高标准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配备冷库和专用运输车辆,严禁随意丢弃或自行填埋;屠宰产生的不可食用内脏、修整碎肉等,****加工厂或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确保不产生次生环境问题。固体废弃物的处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5.声环境影响及减缓对策措施

(1)布局避让: 高噪声的装备制造企业应布局在远离农牧旅游区和居民点的位置。

(2)设备降噪:肉牛屠宰场的待宰圈舍、通风设备,以及装备制造车间,应采用隔声门窗、消声器、减振垫等措施。

(3)交通噪声:规划合理的物流运输路线,大型运牛车、冷链车、货车应避开旅游高峰时段和旅游核心线路,减少对游客和居民的干扰。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局部调整)》作为《****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补充规划,文化旅游板块和科技产业板块的调整与上层位相关规划、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保持基本协调,评价认为,在严格实施环境准入条件的基础上,建设项目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区域**及环境条件总体可支撑规划的实施,《规划局部调整》在认真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有效减缓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六、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将放置于环评单位,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要求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主要就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针对规划的开发与相关法规、政策的符合性以及规划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和采取环保措施是否合理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环评单位或委托单位联系人。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的公示时间段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内提出相关意见。

十、委托单位及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 张部长

联系电话:0354-****371

通讯地址:****开发区

环评单位:**清泽****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体育西路309号园梅源商务14层

邮 箱:****@163.com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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