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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8MA60GK3X9A | 建设单位法人:詹传勇 |
| 詹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屏锦镇柏树村5组 |
| 年生产3000套木制品生产线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0_027-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10-C2110-木质家具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屏锦镇柏树村5组 |
| 经度:107.51423 纬度: 30.5744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3-30 |
| 渝[梁]环准[2020]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0 |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8MA60GK3X9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7MA7HXWXQ5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11042XL | 竣工时间:2025-03-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886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室内套装门3000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室内套装门3000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室内套装门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室内套装门生产工艺 |
| (1)环评阶段拟建设UV滚轴生产线1条,实际建设取消UV滚轴工艺,故UV滚轴生产线取消建设,该变动减少了有机废气的产生,减轻了对环境的影响; (2)环评阶段为使门皮与木门紧密粘合在一起采用冷压和热压2种工艺,实际建设仅采取冷压工艺,不采取热压,热压机需要的热源由锅炉提供,因取消热压工艺,故锅炉不再建设,该变动减少了废气的产生,更有利于环境保护。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木工加工粉尘:在木工车间设1套中央除尘系统,抽尘系统(风机风量为40000m3/h)收集的木工粉尘进入中央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项目中央除尘系统考虑粉尘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按90%计。 灰/油磨粉尘:在打磨区进门处设置塑料门帘,形成封闭式打磨区,在打磨区域设置一套干式打磨除尘系统。灰/油磨粉尘经风机吸入干式打磨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涂、烘干废气:喷漆房、烘干房均为密闭房间,辊涂设备放置在密闭房间内。设置1套废气处理设施,对喷漆区废气及UV辊涂设备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其中喷漆区废气经水帘+干式过滤后进入该处理设施,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2#)排放,排放风量为136400m3/h。 粘胶废气:封边、贴皮/贴板工序中因使用少量粘胶会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机械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锅炉废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8m排气筒(3#)排放。食堂油烟: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距离地面约10m。生产废水:喷漆房内喷漆废水和水性漆喷枪洗枪废水经“絮凝沉淀+打渣”后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隔油池1座,处理能力5m3/d。**生化池1座,处理能力10m3/d,容积为60m3。员工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生化池处理,用作周边农田农肥,不外排。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1#厂房外西南角,建筑面积约为100m2,用于暂存收集打磨、雕刻等工序产生的废木屑粉尘、边角料等。危废暂存间:位于一般固废间西侧,建筑面积约为30m2,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处理,并设置标志牌。用于暂存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木工加工粉尘:在木工车间设1套中央除尘系统,抽尘系统收集的木工粉尘进入中央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灰/油磨粉尘:在打磨区进门处设置塑料门帘,形成封闭式打磨区,在打磨区内设置抽风系统,厂房外设置密闭空间进行收集后无组织排放。喷涂、烘干废气:喷漆房、烘干房均为密闭房间,对喷漆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其中喷漆区废气经水帘+干式过滤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2#)排放。粘胶废气:封边、贴皮/贴板工序中因使用少量粘胶会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机械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锅炉废气:取消建设。食堂油烟:取消建设。生产废水喷漆房内喷漆废水和水性漆喷枪洗枪废水经“絮凝沉淀+打渣”后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化池(10m3/d)收集处理,回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位于厂房内北侧,建筑面积约为100m2,用于暂存收集打磨、雕刻等工序产生的废木屑粉尘、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厂房内北侧,建筑面积约为30m2,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处理,并设置标志牌。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1)环评阶段拟建设食堂1个及宿舍楼2栋,因厂内职工多为周边居民,大多数可自行解决食宿问题,故建设单位仅建设1栋宿舍楼;该变动减少了废气(食堂油烟)及生活废水的产生,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环评阶段喷涂、烘干废气采用“水帘+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2#)排放,实际建设喷涂、烘干废气采用“水帘+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2#)排放,建设单位对废气处理工艺进行了优化,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更有利于环境保护; (3)环评阶段灰/油磨粉尘经密闭收集后进入干式打磨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实际建设为经密闭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未建设干式打磨除尘器,项目灰/油磨粉尘产生量很少,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4)涂料库房、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位置发生了变动,但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建设。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项目设备数量发生了部分变动,具体为:推台锯由5台增加至7台,封边机由2台增加至4台,雕刻机由2台增加至3台,冷压机由5台增加至9台;底漆喷漆房由2个减少至1个,喷枪及喷漆房循环水池由5个减少至4个,烘干房由5个减少至1个;热压机、覆膜机、锅炉、异形砂光机及UV辊涂线涉及的设备取消建设,建设单位根据市场对产品的要求对设备进行了部分调整,但设备应采取的污染物治理设施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建设,该变动不会加重对环境的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涂料库房、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建设防腐防渗措施,设置接漏托盘,设置导流沟和集液槽;设置浓度报警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涂料库房、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建设防腐防渗措施,设置接漏托盘,设置导流沟和集液槽;设置浓度报警装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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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637 | 0.351 | 0 | 0 | 0.064 | 0.064 | / |
| 0 | 0.0603 | 0.486 | 0 | 0 | 0.06 | 0.06 | / |
| 1 | 袋式除尘器 |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7-2017) | 袋式除尘器 | 1#排气筒木工粉尘(G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7-2017) 表2中(其他区域)**企业及现有企业Ⅱ时段工艺设备或车间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2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7-2017)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2#排气筒喷漆废气(G2)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757-2017) 表2中(其他区域)**企业及现有企业Ⅱ时段工艺设备或车间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1 | 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污染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污染 | 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1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喷漆房、危废暂存间、涂料库房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渗区的防渗性能要求不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并采取防腐措施;生产车间除喷漆房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要求不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其他区域进行地面硬化。 |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喷漆房、危废暂存间、涂料库房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渗区的防渗性能要求不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并采取防腐措施;生产车间除喷漆房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要求不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其他区域进行地面硬化。 |
| 1 | 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1#厂房外西南角,建筑面积约为100m2,用于暂存收集打磨、雕刻等工序产生的废木屑粉尘、边角料等。危废暂存间 位于一般固废间西侧,建筑面积约为30m2,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处理,并设置标志牌。用于暂存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厂房内北侧,建筑面积约为100m2,用于暂存收集打磨、雕刻等工序产生的废木屑粉尘、边角料等。危废暂存间位于厂房内北侧,建筑面积约为30m2,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处理,并设置标志牌。用于暂存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1 | 涂料库房、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建设防腐防渗措施,设置接漏托盘,设置导流沟和集液槽;设置浓度报警装置 | 涂料库房、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建设防腐防渗措施,设置接漏托盘,设置导流沟和集液槽;设置浓度报警装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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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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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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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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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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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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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