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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体转让****的两辆大型普通客车(车牌号:粤D21583、粤D215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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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体转让****的两辆大型普通客车(车牌号:粤D21583、粤D215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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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 机动车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机动车品牌 | 宇通牌ZK6126HQY5Y |
| 车架号 | LZYTATF65H****434、LZYTATF67H****435 |
| 使用年限 | 8(年) |
|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56.2147、58.3992 |
| 权证 | 《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
| 原车牌号码 | 粤D21583、粤D21593 |
| 颜色 | 绿/黄 |
| 数量 | 2(辆) |
| 年检至 | 2026-03-31 |
| 其他说明 | |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标的拟转让的五辆大型普通客车(车牌号为:粤D17873、粤D17879、粤D21583、粤D21593、粤D21925),车辆****客运站露天停车场内,无任何防护,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身各漆面均有不同程度刮花和掉,车窗、车门密封性基本正常部分座椅有所破损,其它内饰状况一般,轮胎损状态正常,整体保养维护状况一般。车辆可正常启动。五辆大型普通客车均有年检,也无抵押、担保、违法等情况。车辆排放符合标准,均可办理变更、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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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市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市潮汕路2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永葆 |
| 注册资本 | 1228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7455168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中共********委员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议题的决议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公司转计粤D17873等**大客车事项的批复 |
| 批准文号 | 汕汽运[2025]10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8109583 |
| 批准日期 | 2025-11-11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各项目金额详见《资产明细表》(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2.3****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 账号:811********0189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5.2****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 账 号:394********688****010001 开 户 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二、受让方须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交易双方****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3.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5.****交易中心出具的标的资产的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30日内交易双方进行标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及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标的权属变更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交易双方在完成权属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标的交接手续。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标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标的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标的资产交割时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等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6.交易标的如需完成或补办年检审核方可过户的,所需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交易标的移交后迁出、转籍、改装、停驶、复驶或处置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项目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本次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车辆行驶里程以实际数值为准。受让方在受让前必须对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用途、结构、质量、数量、重量、性能、功能、运输、安装、残缺、瑕疵和存放等现状及实际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及差异进行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在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交易标的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交易标的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况为由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赔偿。
2.****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规定不同,受让方需自行详细了解车辆资料、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确认符合过户手续后竞价,如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无法过户,视为受让方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向违约方就有关事项另行追偿。交易双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3.标的车辆证照齐全,手续完整,目前处于闲置的状态。标的车辆移交前产生的保管费、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转让方按转让标的现状(以看样时转让标的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转向、传动、制动、悬挂系统、电子装置、仪表、空调性能、行驶里程、车箱内饰和车身外观、功能状况、残缺、瑕疵、价值、安全性能等现状质量为准,下同)和特别约定事项进行公开转让。转让方对转让标的功能、价值、安全性能等事项不提供任何保证,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现状和特别约定事项予以受让。
5.本次交易的资产转让范围不超过**昊华土地房地****公司出具的《****拟转让车辆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昊华资评报字[2025]第082号)的评估对象范围,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等误差作调整。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保证转让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受让方的应价、报价和成交,即视为认可转让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应价、报价和成交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成交价款或拒接收转让标的,否则,受让方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本项目约定的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翻译费、保全费等在内的维权费用等间接损失。
6.转让标的不包含车牌号。
7.公告期内自行看样,须提前预约。联系人:陈先生,联系号码:137****2554,交易标的存放地址:****客运站内。意向方也可联系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咨询。
8.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昊华土地房地****公司出具的《****拟转让车辆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昊华资评报字[2025]第082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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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1.052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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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账号 | ****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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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最长不超过一年)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资产交易合同(文本).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冠鹏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171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天**路28****广场中座 7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www.****.com/;https://www.****.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