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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072
传 真:0931-****970
通讯地址:甘****广场南路77号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邮 编:73003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公司330千伏麦陇一线015~025号双回同塔段改造工程 | **** | **利锦****公司 | 本次拟将330千伏麦陇一、二线015~025号同塔双回架设段改造为330千伏麦陇一线单回路架设和330千伏麦陇二线双回路架设单边挂线(330千伏麦陇二线保持不变),改造段位于**省**市**县,改造线路路径长度为4.88千米。 | 施工过程中将剥离的表土随剥随填,并用防尘网临时苫盖,降低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规划布置牵张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划定施工范围,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现场对带油料的机械器具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征用土地进行清渣、平整,恢复原有土地功能;严格落实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及时做好线路沿线施工扰动面的生态恢复工作,施工结束后需从提高生态、景观功能的角度,对施工影响区域实施迹地恢复;涉及二级国家公益林,应采取控制导线高度设计,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尽量避免高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输电线路牵张场和临时施工占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 施工现场实行围挡作业,塔基开挖过程及时洒水;对临时堆土、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集中、分类堆放,对易起尘堆土进行采用密闭式防尘布苫盖、防止剥离表土等裸露。 施工结束后对场地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进行清理整平,结合周边的土地利用现状及时恢复原有土地功能。 施工期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租用农村住宅的已有污水收集设施,不得随意外排。 | / | 该工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方式包括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信息公告。截止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