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高新区智能检测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六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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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招标公告编号: I130********407****1002 来源平台:[平台内] 公示发布日期:2025-12-03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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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09:00 2025-12-23 09:30

大厂高新区智能检测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六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高新区智能检测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行政审批局以大审审批[2025]00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7726.83 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 13515.84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用地4.140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福喜一路(邵大路至工业六路段)、工业六路(力姆泰**南角至福喜路段)、福喜三路(工业四路至**二路段)道路的给水、雨水、污水、中水、热力、通信等配套管网建设及道路提升工程,并对中轴路(三分干渠桥-**二路)、**二路(中轴路-福喜路)、工业四路(中轴路-华夏南路)等11条现状道路修补提升。其中给水管线管径DN150-DN200的全长为1934米;雨水管线管径DN300-DN1600的全长2133米、雨水暗渠2400×(1800-2000)全长657米;污水管线管径DN400-DN800的全长为1778米;再生水管线DN100-DN200的全长为1925米;福喜一路(邵大路至工业六路段)道路长度601.53米,规划道路红线24米,设计车速为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福喜三路(工业四路至**二路段)道路长度660.665米,规划道路红线24米,设计车速为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工业六路(力姆泰**南角至福喜路段)道路长度301.978米,规划道路红线24米,设计车速为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本标段内容:含3条市政道路,包括行车道和人行道维修、路缘石和树池边框的更换、检查井和雨水口的加固以及交通标线的施划等。工业二路(福喜路-首创大街),道路长度约947.037m;工业三路(福喜路-李大线),道路长度约1989.15m;工业四路(福喜路-华夏南路),道路长度约3108.04m。其中行车道修复面积约68984.13㎡,人行道修复面积约21422.54㎡。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981.8466 万元。 2.3 计划工期: 721 日历天,2026年1月10日到2027年12月31日。 2.4 质量标准: 合格 。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3.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6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其他3.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3.8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现场查询的信息为准);3.9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必须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承诺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不强制要求分包。 。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3 09:00至2025-12-08 17: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2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zj.****.cn/hbggfwpt/、****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cn/province/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平台付费主体为使用本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平台使用费金额 0 元。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地址:大厂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电话:0316-****057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或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联系人:何震,联系电话:0316-****12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建设局

电话:0316-****152

电子邮箱:****@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付费主体为使用本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平台使用费金额 0 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 地址: **省****经济开发区迎宾路734号隆达智汇产业园的20号4单元2层202室
邮编:

065300

邮编: 065200
联系人:

何震

联系人: 尹明娟
电话:

0316-****129

电话: 0316-****05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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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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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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