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凤形村甘冲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汽配城提升改造(二期)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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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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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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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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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凤形村甘冲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汽配城提升改造(二期)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凤形村甘冲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汽配城提升改造(二期)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籍山镇籍山大道南天大厦b栋

成交金额:2254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吕鹏飞、张海云、吴昌飞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成交价×1.5%,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党校迁建项目施工监理;****小学项目施工监理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酒店四楼,联系电话:139****6212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东路与南纬十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53****8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酒店四楼

联系方式:139****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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