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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 ****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4〕42号)文件,****关于印发《**县2025年度省级笋竹精深加工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县省级笋竹精深加工示范项目的通知》(靖林〔2025〕34号),按照《**** **财政局关于印发**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靖林〔2017〕55号)的精神,经项目单位申请,****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研究拟对验收合格项目单位南****公司等4个笋竹精深加工示范项目进行专项资金补助(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5年12月3日至9日)。如有不同意见者,请来电或来函****产业股反映(联系电话:0596-****263)。
附件:**县2025年省级笋竹精深加工示范项目专项资金拟补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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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