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12-02 16:20
| 90天 |
| 资金现金 |
| 160,000元 人民币 |
| 8,394,240.62元 人民币 |
| CQGLGCJPSZDJ2019[JT] |
| 来永路健龙段改建项目(第二次)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来永路健龙段改建项目(第二次)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质疑一: 招标文件的须知前附表“10.11 2.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其中没有提及施工过程的支付内容,是准备施工过程只给10%预付款,完工在给到80%吗 回复:是的。 质疑二、质疑三: 针对近期我们保函同业****** ******共创清朗营商环境。 回复:该质疑与本项目无关。 质疑四: 请问招标人,现在合理低价实施以来,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合理低价还是最低价中标,并且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要求,导致中标人违约成本较低。招标人拿什么来约束及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 是否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继续采用低价风险担保或采用差额担保(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减履约担保金额)的方式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违约成本,以约束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符合渝发改公管市〔2025〕 1118 号文发布的**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要求。您提出的“差额担保 ”等方式,其提高违约成本的初衷我们理解。但当前政策导向是简化保函、减轻企业负担,且现有履约担保与合同体系已能提供全面约束,因此暂不采纳增设特定担保的建议。我们通过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措施,共同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现有体系已具备充分约束力。 质疑五: 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3.2.9第16条中要求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但是招标文件并未提供指定的单项报价警戒线,那这个的意思是只要有单项清单报价低于了单项清单限价的80%就要提供证明材料吗 回复: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3.2.9第16条已明确异常低价警戒线为最高限价的 80 %。最高限价包括总价限价和单项限价。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冲突的地方,均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该通知内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 年 12 月 2日 |